根據人事部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第6號令)和省人事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2007]55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名。
一、招聘單位和名額
http://www.baofen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bfxzfw/gggs/201312/39078.html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路線;
2.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事業單位工作,能吃苦耐勞,有敬業精神;
3.具有平頂山戶籍;
4.非在編在職的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5.年齡30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能勝任所報職位的工作任務,服從組織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3日—1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不休息)。
(二)報名地點
寶豐縣人社局一樓人力資源市場。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就業報到證。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紙)。
2.報考人員須填寫《寶豐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三張。
3.考生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個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小于5:1。因比例不足而取消的崗位,其報考者允許在報名結束后一天內改報其它不限專業的崗位。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聘用資格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5.領取準考證時間將在寶豐政府信息網上公布,請各位考生關注。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綜合知識(含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等內容),筆試成績為100分。
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
(三)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崗位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選。出現考試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擇優確定。對擬聘用人員組織考察和體檢(體檢費用由受檢人負擔),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聘用人選。如出現自愿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者,則按考試總成績排名在符合條件人員中依次遞補。招聘結果在寶豐政府信息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接受社會監督。
六、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實行人事代理,并全部實行聘用合同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進行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納入事業編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寶豐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縣人社局、財政局、監察局、編辦負責同志組成。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寶豐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75-6515951
2013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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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豐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xls》來源于寶豐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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