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7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全國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本次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重慶市南岸區面向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全國2014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的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較好的職業素養;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止2013年12月31日)。
7.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三)不屬于招聘的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
6.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
9.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0.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簽訂就業協議、體檢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根據招聘工作進度,將在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cqnars.gov.cn)招錄考試欄目以及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全國范圍內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可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參加考試。在上一招聘現場已經招聘滿員的崗位在下一招聘現場不再招聘,招滿為止。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須達到1:2比例,如達不到規定比例,遞減該崗位招聘指標直至取消招聘,所余指標根據報名情況,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調整至其他崗位使用。
3.具體報名方法及要求
現場審查時需提交材料:①本人身份證(或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②自薦書(包括本人基本情況、思想品德、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大學期間各科學習成績、各類獲獎證書、獎學金獲得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等內容)一份,③《重慶市南岸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份。(注:碩士研究生還須提供本科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考試考核
考生在資格審查合格后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考試考核分為專業能力測試和綜合素質面試,分值各100分。
專業能力測試可采取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技能實作等多種方式進行。專業能力測試達到60分者進入面試環節。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思想道德素質、心理素質、個性特長。面試可采取答辯、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多種方式進行。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簽約人選。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60%+綜合素質面試成績×40%。
根據擬招聘人數,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簽約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取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高者為簽約人選。簽約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應不低于70分。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三)簽訂協議
擬聘用人選與招聘單位現場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中明確違約行為以及違約責任。
(四)體檢及考察
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考生畢業后持當地大中專畢業生就業部門發給的就業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畢業院校出具的政審材料,于2014年7月10日17:30前到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報到,并接受資格復審(2014年7月10日17:30前未報到的擬聘用人員,在履行違約責任后,視同自動放棄。具體報到地點:重慶市南岸區南坪福天大廈A座五樓)。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請于2014年7月15日上午7:30參加體檢。體檢地點及要求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在履行違約責任后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規定,并結合崗位實際需求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人員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考生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遞補。
(五)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nars.gov.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有關程序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的聘用人員,按照相關政策辦理報到及聘用手續,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聘用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應待遇。被聘用人員須在南岸衛生系統內服務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須服務2年以上;未滿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如未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及聘用手續的,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實行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取消聘用資格。2014年應屆畢業生在2014年7月10日前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暫未取得執業資格證書的擬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后兩年內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如兩年期滿仍未取得執業資格證書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的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招聘由南岸區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衛生局共同組織實施。各部門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區監察局負責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寬、社會影響大,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招聘單位在招聘工作中要堅持標準,嚴格程序,認真考察,確保所遴選的人員品學兼優、德才兼備,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本招聘簡章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南岸區衛生局負責解釋。
重慶市南岸區面向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易賢網溫馨提示:
《重慶市南岸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最近更新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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