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中共深圳市鹽田區委組織部批準,我校面向全國公開選調聘任制公務員1名(綜合管理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中共深圳市鹽田區委黨校教研室主任(正科級)
二、選調范圍
全國地級市以上機關符合選調條件的公務員,已進行公務員分類改革地區的報名人員須為綜合管理類公務員。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所規定的任職條件規定。
(二)資格條件
1、現職級為正科級的在職在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或現職級為副科級且任副科級二年以上的在職在編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2、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4、專業要求:哲學、政治學、歷史學、社會學、法學(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公共管理等專業(詳見附件職位表)。
5、男性,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3日之后出生),身體健康。
6、參與過省級以上科研課題(含副省級市),或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過2篇(含)以上學術論文,或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過3篇(含)以上學術論文,以上發表論文要求是第一作者,或主筆撰寫過10000字以上的綜合性調研報告及政策措施(需原單位證明)。
7、熟悉掌握科研方法,有豐富的調研經驗,兼備科研管理才能,有較好的協調溝通組織能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正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限制期內的;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公告在深圳市鹽田區政府在線、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鹽田區政府辦公信息網(內網)同時發布。
(二)接受報名。在接受報名期限內,符合職位條件的人員按照規定報名并提供相關材料。
(三)資格審查。根據報名人員資料,結合我市有關異地選調公務員規定和我校工作需要進行審查。
(四)統一考試。資格審查合格者,統一安排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所有資格審查合格者均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地點設在深圳,具體時間、考場另行通知。筆試、面試成績按1:1的比例計算合成考生考試成績。
(五)組織考察。根據資格條件、考試情況等綜合衡量按1:3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單位組織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和現實表現情況進行考察。
(六)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七)確定選調人選。根據資格條件、考試情況和考察情況等綜合衡量,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八)辦理調動手續。獲準選調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16日18:00時(不含節假日)。
(二)報名方法:
1、現場報名可到鹽田區梧桐路1008號(鹽田區委黨校)807室。
2、網絡報名:異地報名者可先將報名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黨校郵箱:ytdangxiao@163.com,待統一考試時核對資料原件。
3、咨詢聯系電話:0755-25743122。
(三)需提交材料:
1、《中共深圳市鹽田區委黨校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及大一寸彩色證件照兩張。
2、與職位條件相關的證明材料:個人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任現職級文件和職級證明文件(編制文件、組織部門證明等,深圳市內公務員不需出具)需加蓋人事主管部門校對章、公章以及所在單位公章,其他職位條件證明材料需加蓋本單位公章。
3、800字述職報告及獨立由本人為主完成的課題、論文、調研報告等文字材料。
六、其他說明
(一)從2012年4月1日起,通過招聘、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調任、市外轉任、事業單位整建制轉制等方式新進入深圳市黨群機關公務員隊伍的人員實行聘任制。聘任制公務員執行與委任制公務員相同的職務序列和薪酬制度,其退休待遇按照綜合平衡的原則,通過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和實行職業年金制度予以保障。
(二)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鹽田區委黨校負責解釋。
中共深圳市鹽田區委黨校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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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來源于深圳市鹽田區政府網,最近更新201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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