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和《張家界市2013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張人社發〔2013〕55號)的規定,通過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及考核程序,符合考試招聘條件,擬分別聘用為張家界市旅游市場促進辦公室和張家界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現面向社會公示7天(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15日)。若有異議,請書面反映至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0744—8281613(監察室)、8296957(事業管理科),過期不予受理。
擬聘用人員名單詳情請登陸:http://www.zjjrs.gov.cn/govmach/rlsbj/20140107102700.shtml
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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