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我委計劃面向全市公開選調1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我市各區(新區),市直各部門、各單位綜合管理類公務員。
二、選調條件
(一)總體要求需符合《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任職的條件,具體條件如下: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紀律性強,作風務實,樂于奉獻;
2.現為深圳市在職在編公務員,已入編3年以上(含3年,時間計算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3.中共黨員;
4.現任正科級或副科級職務;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時間計算截止期同上);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7.有較強的綜合文字工作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8.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9.身體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收報名:
試用期未滿尚未任職定級的;未進行公務員登記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機關、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正在黨紀或政紀處分所規定的限制期的;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選調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設定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選調等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見附件);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現任職級文件復印件;
(3)本人獨立或本人為主撰寫的綜合性文稿、調研文章或公開發表的文字材料2篇以上。
2. 報名通過郵寄材料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2月10日,以報名材料收達之日為準。郵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中路市委大院東附樓216房(郵政編碼:518006)。聯系人:汪淼、逄昕(電話:82106304、82104335,傳真:82094193)。
(二)資格審查
市社工委收到材料后即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同志,市社工委通知考試時間與地點。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總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計算。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總成績,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排序進行遞補。體檢合格后征求考生所在單位意見,進行組織考察工作。
(五)選調
綜合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
本公告由深圳市社會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1.深圳市社會工作委員會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待更新)
2.深圳市社會工作委員會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填寫說明(待更新)
深圳市社會工作委員會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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