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新年好!
首先感謝您一直來對同學們的幫助,在這里我也請教老師一個問題;
我是退役軍人,在政府單位上班已有4年(全額財政編制);很榮幸這次考上了政法干警,很快就要讀書去了,可是原單位的人事手續和工資發放問題都還不清楚;聽去年的政法干警定向學員說:入學前有正式單位的(政府財政編制單位)在學習期間由原單位繼續發放基本工資,等畢業辦理調動手續時才停止發放;我認為應該是這樣的,不管在哪里都是為了國家效力、為人民服務繼續發放工資也是必需的;但是我不知道國家在對這種情況的學員有什么文件或者是往年的學習期間繼續發放工資的相關文件。
希望老師能告訴我應該如何去辦理這件事情同時能告訴我相關的文件;感謝!
如有同情況的同學也留言,大家一起交流!
回復:我也沒有查閱到相關的文件,請咨詢下原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