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及崗位
1.應往屆衛生類大中專畢業生,本省生源;
2.護士、助產專業要求永定生源;
3.在我縣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青年志愿者、“三支一扶”生、“服務社區”大學生,視同本縣生源。
二、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恪守社會主義基本道德規范,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衛生事業。
3.符合用人單位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及其他條件。
4.現為永定縣轄區內在編人員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
三、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共46名,公開招聘的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辦法、時間、地點。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到永定縣衛生局人秘股報名,聯系電話:5832564。報名時間為: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12日的正常上班時間。
(二)攜帶材料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2)未正式就業的往屆畢業生須提供報到證原件、復印件,在各地人才市場辦理人事代理的人員須提供有效的人事代理協議書;201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已在外縣衛生醫療機構就業的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報名登記表1份(表格在衛生局人秘股領取);
(4)要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5)計生證明;
(6)考務費80元。
(四)加分申報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加分條件的人員,須在報名期間填報《永定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加分審核表》,并提供相關材料,由縣公務員局審核批準,逾期不予補辦。
(五)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永定縣公務員局及衛生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考試的人員由永定縣衛生局核發《準考證》。經審查不合格者,退還報名材料及考試費用。
(六)準考證發放另行通知。
五.招聘辦法
(一)考察聘用
全日制醫學類普通院校本科生,采取直接考察的方法招聘(具體方案另行制定),如同一崗位多人報名,按照在我縣衛生醫療機構參加“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人員優先;具備執業資格者優先;貧困生優先;優秀學生干部優先;本縣生源優先;往屆畢業生優先的原則順序確定考察對象,如仍無法確定,則增加面試,未列入考察對象,愿意留在本縣醫療機構就業的本科生,先列入編外人員管理,分批爭取編制給予考察入編。
(二)考試招聘
1.崗位:醫學類考察聘用后的空余崗位及非醫學類崗位。具體崗位將在報名結束后根據報名情況在“永定人事人才網”上發布。
2.考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能力、職業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滿分100分。筆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3.考試時間:2014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
4.地點:另行通知。
5.考試時請攜帶準考證、身份證、2B鉛筆等必需用品。
6.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可于全省統一發布后登錄“永定人事人才網”(網址:http://www.ydrsrc.com)查詢。
六.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
(1)考察對象考察合格者直接進入體檢;
(2)參加考試對象根據所報考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與招考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3)同崗位應聘人員成績相同的,按照第一學歷高者優先;具備執業資格者優先;貧困生優先;優秀學生干部優先;本縣生源優先;往屆畢業生優先的原則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對象;如仍無法區別的,則對成績并列人員增加面試。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從報考同一類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序遞補。
2.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體檢的組織:體檢由永定縣衛生局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永定縣衛生局組織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按考試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
考核對象為往屆畢業生的,如個人人事檔案在外地的,須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5個工作日內辦理調檔手續,并在發出調檔函后20天內將個人人事檔案轉到縣人才服務中心,逾期檔案未轉到的,視為自愿放棄考核資格。
考核對象為應屆畢業生的,由招聘單位與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或由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出具調檔函,考核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個人畢業生檔案轉到縣公務員局人才公共服務中心,逾期檔案未轉到的,視為自愿放棄考核資格。
(三)決定聘用人選:根據成績和考核體檢結果,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永定人事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
1.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相關專業擬聘人選;按分數由高到低自由選擇招聘單位的原則,確定擬聘單位及崗位??h衛生局將確定的擬聘人選有關材料報永定縣公務員局審批。
2.經永定縣公務員局審批同意后,按有關規定辦理畢業生就業或調配手續,并按事業單位聘用制改革的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書。
3.招聘人選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的,應先解除原合同,否則不得辦理聘用和調配手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4.招聘人選從永定縣公務員局審批同意招聘之日起30天內因本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和調配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人員。
七.受聘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應聘人員聘用后,為我縣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按各用人單位的編制性質享受我縣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和用人單位內同條件人員的相關待遇。單位實行聘用制,首次聘期五年。
八.其他事項
(一)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應達2: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相應減少崗位數。
(二)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
(三)“全日制普通院?!钡膶W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四)農村特困的未就業畢業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免交有關考務費用和體檢費用,相關費用由招聘單位承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須蓋提供單位的公章)。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六)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錄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七)考試、考核、體檢等全程接受紀檢監察的監督。
聯系電話:5832564 聯系人:李先生
永定縣衛生局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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