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林業、畜牧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崗位及要求
此次計劃公開招考林業、畜牧等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共62名。具體的招考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4年通道縣公開招聘醫療林業、畜牧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表》(附件),相關事宜可通過通道侗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hntd.gov.cn/)查詢。
正式錄聘后必須在通道服務五年以上,報考鄉鎮崗位的必須在鄉鎮服務三年以上,否則不予辦理調動相關手續。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年齡18周歲以上,35歲以下,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凡因犯罪受刑事處罰正在服刑或服刑期滿但未滿五年的人員,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立案調查的人員,三年內在各級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被開除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均不得報名。全額編制在編在崗人員不能報名。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及要求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資格審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用人單位實施。
報名時間:2014年4月9日—11日。
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
報考要求: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持就讀高校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具體崗位所需證件原件與復印件;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張和考務費。
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者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報市人社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招聘計劃數。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
1、筆試內容:不限專業的崗位統一考《公共基礎知識》;其他崗位考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滿分均為100分。
2、考試時間定于2014年4月19日上午;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1、采用結構化面談的方法進行。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語言表達能力、儀表氣質等,滿分為100分,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2、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
(三)成績合成
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
體檢在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示期內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凡不參加體檢或在體檢中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考核
考核人選: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1:1比例等額確定。
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國公局[2011]3號)文件執行,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體檢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如有考生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者中途放棄體檢,空缺名額則根據考試總成績從報考同一崗位的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
七、公示與聘用
考試、體檢、考核工作完成后,將相應的合格人員名單與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主管部門審核,報人社部門批準并辦理編制、人事聘用相關手續,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執行。
招聘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它說明
1、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2014年4月9日;
2、報考鄉鎮崗位的人員,被正式錄聘后其人事具體安排由招考主管部門會同人事、編制部門根據編制情況進行分配。
其它未盡事宜請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745-8620433。
通道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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