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社區)干部隊伍建設有關問題的意見》(渝委辦發〔2011〕36號)精神,為不斷完善我區村、社區干部隊伍激勵保障機制,拓寬和改善我區干部來源渠道和隊伍結構,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有關規定,經江北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委組織部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江北區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詳見《江北區2014年從村(社區)干部中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需求表》)。
三、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江北區所轄村五職干部和社區專職工作者,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在村、社區工作5年及以上或任村、社區書記、主任3年及以上,年齡和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4年4月13日;
5、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有關要求。
(二)必備條件
報考人員除需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必須符合以下三項條件之一:1、所分管或從事的工作2011年以來獲得區委、區政府及以上表彰(每項表彰適用的報名人數不超過2人);2、本人2011年以來獲得區委、區政府及以上表彰;3、2011-2013年度本人年度考核連續三年優秀(由各街鎮提供近三年村、社區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其中2012、2013年優秀人員比例不超過20%)。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14日—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江北區社會服務中心三樓人才交流中心服務大廳(建新東路22號)。
聯系人 區委組織部: 汪 潔 67856475(崗位條件咨詢)
區人力社保局:魏壽榮 67877016(報名地址及報名當天咨詢)
3.報名手續:現場報名時須提供本人畢業證、身份證、獲獎證書、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出具的任職文件(當選證書)、年度考核優秀文件及所從事工作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經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50元,參加面試人員按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40元/人。委托報名者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具有委托人簽名和手印的《委托報名書》以及報名需要的全部資料原件及復印件由被委托人帶至現場報名。
4.資格審查:按招聘條件,由江北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區委組織部統一進行資格審查。
5.領取準考證:參考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原件于2014年4月24日—25日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與考試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二)考試考核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江北區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方能開考。如達不到規定比例,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其中,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內容為與村、社區干部從事工作相關的知識,科目為《綜合知識》,分值100分。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分值100分。面試比例為1:2,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經江北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委組織部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成績當場公布,60分及以上為合格。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委組織部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體檢
體檢人選按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考核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從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并結合衛生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江北區委組織部會同區人社局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體檢和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原因出現空缺時,可以在報考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體檢人員名單等均在重慶市江北區政府網(http://www.cqjbpi.gov.cn)進行公布,公布時間請留意考場板書內容。
體檢、考察均合格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重慶市江北區政府網(http://www.cqjbpi.gov.cn)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聘用崗位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報江北區人力社保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須在我區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考聘用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考工作要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江北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江北區2014年從村(社區)干部中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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