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職業大學文化傳播學院于2014年4月19日公開招考一名平面設計教師。4月28日成績公示后收到信訪件。經校紀檢監察審計室獨立調查核實,參加當場考試的全部三名考生在第二環節(作品設計)考試時均超時。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18號令)第五條第三款與第九條規定,以及《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4號令)第六條第七款規定,本次招考中所有考生第二環節(作品設計)成績均做零分處理,因此計算總分后均未能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70分),故均不予以錄取。同時,參照《公務人員錄用規定(試行)》第三十四條第四、第五款規定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十九條規定,學校已對造成考試失效的主考、監考等有關工作人員給予相應處分。
經研究,學校將向市公務員局申請重新舉行平面設計專業教師的招考,望有意向報考的考生關注學校網站,招考時間與方式另行通知。
黎明職業大學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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