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同意,擬面向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基本原則
1、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個人身份相符的原則;
3、行業對應、人崗相適的原則
二、遴選人數和職位
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財政全額撥款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9名。招考單位、崗位、職數及相關要求詳見《巫溪縣2014年下半年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遴選對象和資格條件
1、報考對象:符合報考條件且在編在職的縣內財政全額撥款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詳見《一覽表》。
2、報考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
(3)近兩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備擬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一覽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在試用期內的;
(2)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3)選派大學生正在服務期內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三、遴選程序
公開遴選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核考察、公示、行文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16至17日,聯系人:楊緒蓉、張成蓉,咨詢電話:51527870。
2、報名地點: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3、報名方式: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考時,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填寫完善并經單位領導及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后,同時持本人畢業證、身份證、相應資格條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考。經初審合格的,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每人繳納報名費100元。
4、筆試開考比例詳見《一覽表》,參加考試人數須達到相應比例(詳見),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減少遴選名額。重新確定遴選名額,計算公式為:重新確定的遴選名額=實際參加考試人員數×開考比例,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沒有達到規定開考比例開考的,通知本人重新報考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無符合報考條件職位的,退還其報名材料和報名費。
(二)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100分。筆試內容分為《綜合基礎知識》、時事政治。
筆試時間:2014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
7月18日下午16:00—17:30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能測評
報考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縣公安局“基層民警1、基層民警2”崗位的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評人選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體能測試人選,若進入體能測評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前,體能測評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規定人數時出現的缺額,經研究,可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2012〕81號)執行。體能測評年齡的計算時間為體能測評當天。體能測評的3項全部達標的為合格,其中一項不達標的為不合格。體能測評結束的當天公布體能測評結果,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節。體能測評結束后,不再遞補人選進行體能測評。
3、面試
根據筆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體能測評合格人選)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進入面試。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遴選名額至規定比例。遴選崗位無法遞減的,經研究同意,可進入面試,但其面試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及以上,60分以下視為不合格,面試不合格取消遴選資格。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各崗位擬招聘崗位人數,按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相等,則依次按面試成績、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筆試成績的順序從高到低優先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按照《關于轉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5〕25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13號)、《關于轉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49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政策規定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
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等出現缺額時,經研究同意,可按報考該崗位面試合格考生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經同意,可取消遞補。
五、考察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則按學歷層次、工齡、筆試成績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工作業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則按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總成績(筆試成績)在巫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x.cq.gov.cn/)上公示。考察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調人員名單在巫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x.cq.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所學專業、報考崗位、畢業院校等。
七、辦理調動手續:
經考試、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調動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及工資轉移等手續。
八、紀律要求
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遴選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在黨政辦公網和公眾信息網上公開發布,由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下有報名表和遴選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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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doc》來源于巫溪縣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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