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為使你安全、便捷地繳費,我校實行委托銀行批量劃扣的繳費辦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繳費辦法
2014年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須在9月1日前將要繳交的學宿費等款項匯入隨錄取通知書寄出的由中國銀行廣州黃石東路支行開立的學生本人的長城電子借記IC卡(以下簡稱借記卡)內(溫馨提示:學生收到借記卡后,請本人攜帶身份證及借記卡到當地中國銀行柜臺激活并修改借記卡密碼后方可存取款或匯款,卡號為借記卡正面中間一行長度為19位的號碼,同時為了使學校能成功劃扣學宿費、醫保費等費用,匯款金額最少為應繳費總金額+1元以上),學校將委托銀行在9月4日統一劃扣。
二、繳費項目及金額
(一)學費
1、 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 4560元/生·學年(具體專業對應的類別請見附件)。
2、 理工、外語類專業 5160元/生·學年(具體專業對應的類別請見附件)。
3、(1)音樂表演(含聲樂、鋼琴兩個方向)、視覺傳達設計(原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10000元/生·學年;(2)音樂學 8000/生·學年;(3)舞蹈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 6000元/生·學年。
(二)住宿費
學生統一按1700元/生·學年預存,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入住宿舍收費標準劃扣。
(三)預收教材款
300元/生(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屆時一并收取。
(四)校園卡代墊費
學校為每位新生的校園卡墊付了200元/生,屆時一并收取。
(五)代收醫療保險費
學生按120元/生•學年存入中國銀行長城借記卡,學校委托中國銀行單獨劃扣,具體時間由學校門診部另行通知。
各位學生按本人應繳學費、住宿費、校園卡代墊費和醫保費合計金額+1一并繳交。
三、注意事項
(一)國家助學貸款
1、申請高校助學貸款的同學,請自行準備好申請高校助學貸款材料,材料包括申請審批表(申請成功后由學校提供)、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家長承諾書(這兩份表可在廣外學生處網頁-“下載平臺”欄目中下載)、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新生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家庭戶口本首頁復印件、戶口本家長頁復印件各一份,開學報到時到學院綠色通道處登記,及后留意輔導員通知,先在“數字廣外”上點擊申請高校助學貸款,再上交材料給所在學院,經所在學院審核,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2、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同學,開學報到后兩周內請把生源地助學貸款回執或者其他材料交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便中心老師錄入回執或接收材料,確認貸款資格。如有特殊情況,請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老師說明。
3、我校高校助學貸款只限于學費,最高貸款限額6000元,住宿費、教材費、校園卡代墊費等費用不屬于高校助學貸款申請之列。
4、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同學,9月1日前無需將學宿費等款項匯入卡內。待開學報到,辦理完成國家助學貸款相關申請手續后,再將剩余需要繳交的學費住宿費部分、教材費、校園卡代墊費等費用合計+1元,于10月7日前存入隨新生錄取通知書寄出的學生本人的中國銀行長城電子借記卡內,學校將委托銀行統一劃扣。
(二)緩繳學費
1、申請緩繳學費的同學,開學報到后一周內向所在學院提交學生緩繳學費申請表(需注明申請緩繳學費的期限,學校規定緩繳學費期間最長至當年的12月25日,逾期不繳學費視同無故欠費處理),同時提供學生家長所在單位或當地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有效證明,經所在學院主管領導審核并簽字蓋章,報學生處審批。
2、申請緩繳只限于學費,住宿費、教材資料費、校園卡代墊費等費用不屬于緩繳之列。
3、申請緩繳學費的同學,在開學報到后須將要繳交的住宿費、教材費、校園卡代墊費等費用合計+1元,于10月7日前存入隨新生錄取通知書寄出的學生本人的中國銀行電子借記卡內,學校將委托銀行統一劃扣。
(三)收費票據
正式的學宿費財政票據由財務處集中打印,統一發至各學院,由學生到所在學院領取。學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每一年的繳費憑據,以作為繳費備查或退費的依據,遺失不補。
(四)欠費處理
凡未在規定期限內繳清學費、住宿費等應繳費用且未及時辦理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緩交學費手續的,以及未在緩交期限內繳清欠費的學生,根據廣外大校[2008]23號文件規定,按以下管理辦法處理:
1、未按學校規定繳清應繳學費、住宿費等費用的學生辦理學年注冊時,不予注冊;
2、所有欠費的學生,取消各種評優評獎資格;
3、畢業年級的學生,學位授予問題不予提交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
(五)溫馨提示
1、為方便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生活費的存取使用、校園卡與銀行卡的勾聯及學生獎、助等款項的發放,中國銀行廣州黃石東路支行已統一為每位新生開立了中國銀行長城電子借記卡并隨錄取通知書寄出。請學生收到中國銀行長城電子借記卡后妥善保管,如不慎丟失請及時補辦并到財務處登記新卡號。使用前請學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及借記卡到當地中國銀行柜臺激活借記卡和修改密碼后方可存取款或匯款,同時建議學生本人到中國銀行柜臺開通中國銀行長城電子借記卡網上銀行理財版,方便以后在校期間用網上銀行自助繳納學宿費、辦理查詢交易流水、查詢存款余額、匯款、購物支付、交考試費等業務。
2、根據粵人社發[2011]180號文件規定:將在我省就讀的大學生、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技工學校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 根據穗府辦〔2013〕38號文規定:居民醫療保險費按以下標準和辦法籌集:
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440元/人·年,其中個人繳費120元/人·年,各級政府資助320元/人·年。請在規定時間內繳納120元外,并須在開學后提交兩份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港澳生提供港澳通行證復印件)給學校門診部。
(六)聯系方式
財務處聯系電話: 020-36207034
財務處聯系人:李老師
財務處聯系地點: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北校區行政辦公樓北樓312室
門診部聯系電話: 020-86253914
門診部聯系人:李老師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電話:020-39328009、36204409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人:陳老師、曾老師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公室聯系地點:南校區辦公樓118室以及北校區行政樓101室
聯系時間:9月1日以后,9:00-11:30; 14:30—17:00;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財務處
20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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