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廣大考生要求,自即日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證書的領取途徑將在原窗口領取的基礎上增設郵政EMS速遞方式,現就證書郵政速遞方式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 服務原則
以考生自愿為原則,考生自主與廣東省郵政速遞物流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山郵政速遞公司)簽訂委托協議。
二、 服務對象
在我市報名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合格證書、成績單的考生。
三、辦理方式
(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合格后,考生在向人力資源考試院提交預審資料時,可現場直接與中山郵政速遞公司駐點工作人員簽訂《寄遞委托書》。如資料審核不通過,不能獲取資格證書,則該份委托書自動作廢。
(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俗稱:計算機模塊考試),可直接在考點現場簽訂《寄遞委托書》。
四、簽領方式
(一)本人簽領,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證簽領,并在快遞單上的收件人簽名處工整簽名。
(二)委托他人代領,代領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收件人有效身份證簽領。
五、支付方式
速遞費用由考生負責,采用到付方式支付,由中山速遞公司收取。收費標準:500克以內的郵件,中山市內15元/件、廣東省內20元/件。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以自主自愿原則選擇郵遞服務。
(二)預訂郵政速遞方式的考生,必須填寫真實、準確、詳盡的信息,收到證書后繳納郵遞費。如因考生提供信息錯誤、地址不詳、不支付費用而造成證書、成績單不能及時投遞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在速遞過程中如出現遺失、損壞、他人冒領等情況,由中山郵政速遞公司承擔。
中山郵政速遞業務辦理電話:11183 或 18938729532
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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