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度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合格標準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4〕83號
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84號),現就2014年度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合格標準通知如下:
英語、法語、日語和阿拉伯語一、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各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均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最終成績數據以書面形式通知為準。
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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