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保安服務業實行從業準入制度,凡從事保安服務的人員必須經過資格考試并獲得由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核發的《保安員證》方可上崗。自2013年開始,保安員資格考試將納入公安機關日常工作,于每年定期組織相關考試。今年考試報名工作將于2014年8月25日全面啟動。
一、考試報名:
(一)報考對象。按照《條例》第二條規定,參加保安員資格考試的人員包括:
1、保安服務公司從事門衛、巡邏、守護、押運、隨身護衛、安全檢查以及安全技術防范、安全風險評估等服務的人員;
2、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用人員從事的本單位門衛、巡邏、守護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員;
3、物業服務企業招用的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開展的門衛、巡邏、秩序維護等服務的人員;
4、其他年滿18周歲的中國公民,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學歷,若想從事保安服務,也可自行到現住地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報名申請參加考試。
(二)考試報名的條件:根據《條例》、《辦法》和公安部《公安機關執行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公通字[2010]43號)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保安員:
1、根據《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和保安服務工作要求,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即男60周歲,女50周歲);
2、曾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3、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處罰的;
4、被吊銷保安員證未滿3年的;
5、曾兩次被吊銷保安員證的。
二、考試報名的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8月25日-9月15日;報名地點設在各縣(區)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
三、考試報名應提交的材料:
1、填寫《保安員考試報名表》,可到報名地點領取;
2、提交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3、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表;
4、學歷證書或畢業學校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6、近期二寸彩色免冠大頭照片4張。
四、準考證的發放:
由公安機關通知申請人或申請人所在單位負責人至報名點領取準考證。準考證上載明具體考試時間和考場地點,屆時,各參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保安公司保安員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物業服務企業等自行招用的從事保安服務人員需穿著2011新式保安服裝參考。
五、考試內容和形式:
(一)考試內容。
分理論考試和體能測試兩項進行。其中,理論考試主要是保安員專業知識和法律常識等,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編寫的《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為主。體能測試主要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進行。
(二)考試方式方法。
1、理論考試采用閉卷筆答方式進行,按照公安部下發的《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大綱》,采用統一的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題庫,從題庫中隨機抽題組卷,考試試題共100題,滿分100分,題型為單選、多選、判斷,考試時間為90分鐘,成績60分以上者為合格。
2、體能測試。根據《保安員國家職業標準(試行)》的要求,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執行,測試內容為:立定跳遠、4×10米折返跑、俯臥撐、仰臥起坐、基本隊列(立正、稍息、向左轉、向右轉、向后轉等)。
測試成績不合格的可免費申請補考一次。
六、《保安員證》發放:
1、理論和體能考試成績分別達60分以上為合格。成績合格的,由市公安局結合報名資格審查情況,核發全國統一的《保安員證》;
2、2012年12月31日以前發放的保安員證一律作廢,必須重新審查、考試,一律使用全國統一的《保安員證》。
3、《保安員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是保安員從業資格的有效證件,不得涂改、轉讓和出借,保安員在執行保安勤務時應隨身攜帶本人的《保安員證》。如有遺失或損毀,應立即上報發證機關申請補發。
七、考試費用:
根據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關于保安員資格考試收費及有關問題的批復》(甘發改收費〔2013〕10號)文件,保安員考試辦證相關費用為每人80元。
八、法律責任:
考試發證工作結束后,平涼市公安局將對全市保安從業單位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檢查,對招用無證人員從事保安服務的單位,將按照《條例》第四十二條“保安從業單位招用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人員擔任保安員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九、咨詢電話:0933-8588003
平涼市公安局
2014年8月18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