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13〕158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推進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建設工作的意見》(渝人社發〔2012〕121號)精神,經縣政府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石柱縣鄉鎮社會保障協管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社會保障協管員12名。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符合以下招聘條件及要求的人員: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本職工作;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5. 2013年屆、2014年屆未就業的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的“4050”人員(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城鎮“低保戶家庭”和“零就業家庭”中的失業人員(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學生,均不屬于招聘范圍。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于2014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和9月11日(上午8:30~12:00),在石柱縣就業服務管理局底樓人力資源市場內(南賓鎮南賓路16號)報名。聯系電話:73336114(縣就業局姜老師、馮老師)。
(二)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需帶以下材料:
1.2013年屆、2014年屆未就業的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名時需持本人畢業證和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2.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的“4050”人員指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報名時需持《就業失業登記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畢業證、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3.城鎮“低保戶家庭”指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報名時需持《就業失業登記證》、《低保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畢業證、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4.“零就業家庭”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報名時需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零就業家庭卡》、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畢業證、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報名時,由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填寫《石柱縣公開招聘鄉鎮社會保障協管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報名結束后,由縣就業服務管理局會同相關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才能發給準考證,參加考試考核。
(三)領取《準考證》
憑本人身份證于2014年9月11日下午15:00~17:00在原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原則分為筆試和面試,如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招聘人數之比達到2:1及以上的,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如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招聘人數之比不足2:1的,則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一)筆試
1. 筆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2. 筆試科目及分值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市人力社保局發布的2014年下半年考試大綱為準),分值為100分。
3.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劃定。以實際所有參加考試人員筆試平均成績的80%劃定合格分數線。筆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為筆試不合格,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由主考官提問,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適崗能力、職業素養、語言表達和邏輯思維能力。
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試得分在60分及以上方為合格。面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情況。
(三)總成績計算方式
1.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均進行的成績計算辦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2.只進行面試環節的,面試成績即為此次招聘總成績。
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在“石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予以公示。
六、體檢
按總成績由高到低與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縣就業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以及《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執行,并結合崗位實際需求組織實施。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聘用出現空缺時,可在應聘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選崗
體檢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工作單位。如因選崗出現的缺額,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八、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時間
鄉鎮社會保障協管員崗位聘用高校畢業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其他就業困難人員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連續聘用至退休外,聘期最長不超過3年。聘用期滿,不再續簽。
(二)工資及其福利待遇
鄉鎮社會保障協管員月工資標準原則上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本次招聘人員的工資標準為每月1200元。由財政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個人不承擔社會保險費。
(三)其他事項
1.所有擬聘人員將于2014年9月下旬由縣就業服務管理局組織統一培訓人力社會保障業務,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培訓結束后按所選定的崗位在規定時間內按時到崗履職。
2.社會保障協管員的管理按公益性崗位開發相關規定進行管理,一年一簽訂勞動協議書,本協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鄉鎮社會保障協管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對報名參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石柱縣就業服務管理局負責解釋。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就業服務管理局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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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縣公開招聘鄉鎮社會保障協管員報名登記表》來源于江蘇省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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