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畢業之后在云南建工工作,后來解除合同了,失業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道證粉色呢上面寫的登記證全部都有,可以報10年定向招錄政法院校的2008至2010年普通高校畢業未就業的畢業生的崗位嗎?今天我們縣上的公安局的打電話來,說是報的人都沒有,像我的情況可以報,還有就是我問下資格復審是在云南警官學院吧?到時候人家又說我不符合?
回復:資格復審時只審相關的未就業證明,至于你是否真的未就業,只有你自己知道。但到了面試結束后的考核階段,就要真實地核查你是否就業,這時被查出你已就業的話,你就要承擔相應的后果了。請大家注意,不是所有的問題省級主管部門領導都能回答,比如上面所問的這個問題,因為省級主管部門領導無法教你如何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