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湖北省2015年普通高校藝術類考生統考應注意哪些問題?
答:音樂學類統考分四個專業方向,即音樂學(音樂理論)專業、音樂學(藝術管理)專業、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和音樂表演專業。考生報考藝術本科(一)錄取院校的音樂學類校考,只要音樂學類(音樂理論)、音樂學類(音樂教育)、音樂學類(音樂表演)三個專業方向中有一個統考成績達到省統一劃定的合格線,即可報考音樂學類校考(藝術管理專業除外)。若招生院校對考生的專業考試類別有特定要求,指定某一專業統考合格的考生方能報考本校校考,則考生要按高校的要求報考。
在藝術本科(二)錄取時,考生只要音樂學類(音樂理論)、音樂學類(音樂教育)、音樂學類(音樂表演)三個專業方向中有一個統考成績達到省統一劃定的合格線,即可參加音樂學類專業(藝術管理專業除外)錄取。
也就是說,考生在報考音樂學類統考時,除音樂學(藝術管理專業)外,其它三個專業的統考成績在藝術本科(一)校考和藝術本科(二)錄取時,可以打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