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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為切實做好我院2015年單獨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山東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一條 全稱:濰坊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2391。
第二條 辦學層次及類型:全日制普通專科(高職)院校、公辦
第三條 批準成立時間:2001年7月。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并報山東省教育廳批準,2015年濰坊職業學院面向全省單獨招收三年制專科生。招生計劃1185人。
濰坊職業學院2015年單獨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 夏季高考 | 春季高考 | 春季高考類別 | 合計 | 學制 | 學費(元/年) | |
文史 | 理工 | ||||||
物流管理 | 10 | 10 | 34 | 商貿 | 54 | 三年 | 4800 |
會計電算化 | 25 | 25 | 83 | 財經 | 133 | 4800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10 | 30 | 80 | 機電一體化、汽車、機械 | 120 | 5000 |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5 | 20 | 12 | 電工電子、汽車、機電一體化、機械 | 37 | 5000 | |
數控技術 | 5 | 10 | 40 | 機械、電工電子、機電一體化 | 55 | 5000 |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10 | 25 | 55 | 汽車、電工電子、機械、機電一體化 | 90 | 5000 | |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 10 | 10 | 24 | 商貿 | 44 | 5000 | |
園林工程技術 | 10 | 10 | 53 | 農林果蔬 | 73 | 5000 | |
生物制藥技術 | 5 | 5 | 21 | 化工 | 31 | 5000 |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8 | 8 | 47 | 信息技術 | 63 | 5000 | |
電子商務 | 8 | 8 | 21 | 商貿 | 37 | 5000 | |
商務英語 | 10 | 10 | 5 | 商貿 | 25 | 4800 | |
旅游管理 | 5 | 5 | 20 | 旅游服務 | 30 | 4800 | |
園藝技術 | 5 | 5 | 27 | 農林果蔬 | 37 | 5000 | |
食品營養與檢測 | 12 | 10 | 5 | 農林果蔬 | 27 | 5000 | |
應用化工技術 | 15 | 26 | 化工 | 41 | 5000 | ||
工業分析與檢驗 | 20 | 6 | 化工 | 26 | 5000 | ||
材料工程技術 | 20 | 6 | 化工 | 26 | 5000 | ||
舞蹈表演 | 10 | 5 | 144 | 學前教育 | 159 | 4800 | |
廣告與會展 | 10 | 10 | 15 | 信息技術 | 35 | 5000 | |
動漫設計與制作 | 8 | 5 | 29 | 信息技術 | 42 | 5000 |
第四章 報名考試及錄取
第五條 報名條件
1.已經參加山東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均有資格報考單獨招生。
2.春季高考考生報考專業應與春季高考專業類別相對應。
3.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并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可以向濰坊職業學院提出申請,資格審查通過后,可免試進入我院對口專業學習。
第六條報名方式
1.考生可于4月7日前登陸http://www.sdwfvc.cn進行網上報名。
2.到我院招生辦公室現場報名,同時登陸我院招生信息網網上填報信息。
第七條 考試形式及科目
1.考試總成績滿分為300分。考試分為文化考試(筆試)和職業技能及專業素養測試(面試)兩部分。夏季高考考生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專業素養測試成績分別占60%和40%;春季高考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占50%,職業技能、專業素養測試成績占50%。
2. ①筆試成績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量化賦分標準為:A級=60分;B級=50分;C級=40分;D級=30分,只取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折算后計總分。②文化考試由固定科目和選考科目組成,固定科目為語文和外語,選考科目為數學或計算機;筆試采用合卷,總成績為150分,語文、外語和選考科目各占5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考試內容不超出2015年山東省高職對口考試大綱。
3.學院根據選報專業組織職業技能及專業素養測試,高中畢業生成績滿分為120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成績滿分為150分。
4.高中應屆畢業生學業水平成績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的成績為準,補考及查詢不到成績的考生一律參加筆試;往屆高中畢業生提供帶有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的畢業證。
第八條 考試
4月11日,考生到學院招生就業處領取準考證、看考場;4月12日到學院參加考試。
第九條 錄取:
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要求,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學院按科類招生計劃分別劃定普通文科、普通理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春季高考考生按專業類別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4月14日,根據考生的成績確定預錄名單并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
4月15日,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預錄考生名單,同時上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學院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審批結果,公布正式錄取名單。
5月初發放錄取通知書。
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再參加山東省2015年夏季高考及春季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山東省2015年夏季、春季高考。
第五章 學費標準、獎貸學金和貧困生資助
第十條 學費標準按山東省物價局審批的收費標準執行:
理工類專業:5000元/年 文史類專業:4800元/年
第十一條 退學學費規定:學生因故退學的,學費執行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規定。
第十二條 省內學生實施學生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制度。學院除采取針對特困生的學費減免措施外,還制定了《學生勤工儉學管理辦法》,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三條 學院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積極引資助學或設立企業獎學金,除一次性捐助外,一些企業還在學院長期設立獎學金。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四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濰坊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十五條 濰坊職業學院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山東省濰坊市東風東街243號
郵政編碼:261031
咨詢電話:0536-8527126;8218945;18363691799;18363696399
傳 真:0536-8527100
學校網址:http://www.sdwfvc.cn
第十六條 本章程由濰坊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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