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監察局決定面向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含參公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若干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一)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含參公單位)現任副科級及以下綜合管理類公務員,以及符合轉任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資格條件的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公務員;
(二)年齡30歲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法律、公共管理、中文、財會等專業優先;
(四)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執紀辦案能力;
(五)身體健康;
(六)符合所在單位服務年限的要求,并經所在單位同意;
(七)符合任職回避規定;
(八)有下列情況的,不予選調:
1.報名時提供虛假信息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司法機關或紀檢監察機關偵(調、審)查的;
4.曾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5.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或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行政監察工作的。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實行網上報名,即通過市監察局電子郵箱報名,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監察局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見本公告附件,或從深圳監察網站下載);
(2)本人起草的綜合性文字材料2篇。參加筆試時提交本人簽名的報名登記表。
報名截止日期:2015年10月5日
報名電子郵箱:jcj-bgs@sz.gov.cn
深圳監察網址:Http://www.sz-jc.gov.cn
聯系人和電話:羅小姐82001658、13699823123;王先生18688822226
2.資格初審。經初審符合條件的,市監察局通知參加考試。考生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暢通。
(二)統一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時間10月7日下午2∶30-5∶30,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三)考察
由市監察局進行考察。
(四)討論決定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決定擬調人選。
(五)公示
按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對擬調人選進行公示。
(六)辦理調動手續
獲準選調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并在有關網站上公布選調結果。未獲選調的,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深圳市監察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深圳市監察局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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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來源于深圳市人民政府網,最近更新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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