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辦黨建工作總結一
根據市直機關工委《關于對<條例>和<實施辦法>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宜直工發[2014]22號)文件精神的要求,2014年,市政府法制辦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和市委二十四條意見,把學習《條例》和《實施辦法》納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之中,建立健全長效學習機制,全面加強新形勢下黨建工作,大力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認真踐行黨員目標承諾,使黨員素質不斷提高,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現將我辦今年機關黨建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強化領導 、落實到位
辦黨組要求每個黨員干部都要正確對待本部門在群眾心目中所處的位次,樹立創先爭優的緊迫感,少強調客觀理由,多找自身原因,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黨建安工作,力爭在今年“雙爭”活動中取得好成績。同時,本辦進一步強化領導,健全專班,為機關黨建提供了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統一思想。調整了本辦“雙爭”活動領導小組,明確由黨組副書記親自抓黨建工作,支部書記為直接責任人。3月14日市直機關黨的工作會議召開后,我辦及時召開了黨組會和全辦人員大會,傳達了會議精神,統一了思想,確定了2014年黨建工作要點:一是認真開展學習,筑牢群眾觀念。采取個人自學、領導領學、專家導學、集中研學等方式,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加強學習型黨組織建設。二是踐行群眾路線,弘揚優良作風。要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查、創、改”活動,推進聯系服務群眾長效化。三是夯實基礎,加強基層組織建設。要深化“五星級”服務型黨組織創建活動,完善支部工作方式,加強基礎性工作。四是嚴格正風肅紀,建設清廉機關。要認真貫徹市紀委五屆四次全會精神,加強機關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扎實開展第十五個黨風廉政宣教月活動,嚴抓作風建設,推進制度落實。
(二)抓落實,成效顯著。在“百千萬”、“三進五訪”和“聯基層”活動中,拿出3.5萬元現金解決群眾和黨員、社區和基層法制辦的困難。我辦將“百千萬”活動與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相結合(具體和政府辦公室合在一起),規定動作做到位,自選動作有特色。一是立足“四早”,有序推進活動開展。通過“早作準備、早定方案、早作動員部署、早作宣傳”,結合“三進五訪”開展學習活動相關調研,為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打下基礎。二是抓好“四學”,深刻領會精神實質。通過認真抓好“個人原原本本學、支部集中討論交流學、黨組成員帶頭示范學、邀請專家輔導學”,增強學習效果,深刻領會精神實質,為教育實踐活動打牢思想基礎。三是開展“四聽”,廣泛征求意見建議。四是貫徹“四邊”,改進作風初顯成效。始終貫徹“邊學、邊聽、邊查、邊改”,做到思想上有真觸動,認識上有新提高。辦黨組在認真聽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對基層和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和反思,就政府法制工作如何有針對性地進行整改,堅持把整改落實貫穿于整個教育實踐活動始終,邊學邊改,邊查邊改,能夠立即整改的立即改,條件暫時不具備的在條件成熟時立即改。五是召開黨組會與全辦人員大會,專題部署了干部職工技能大賽和“我與改革同行”活動,經民主推薦,辦黨組研究決定確定了技能大賽的參賽人選,并通知到本人,進行積極的準備。本辦積極參與“我與改革同行”讀書活動,收到心得體會文章17篇,市政府副秘書長、法制辦主任王平昌同志《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路徑選擇》一文獲得市直機關二等獎。六是根據市委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開展“四風”方面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宜群辦發[2014]21號)文件要求,我辦對“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等機關作風問題進行了專項整治,并及時向機關工委上報了整治情況。
二、嚴格執行“八項規定”,積極開展黨風廉政教育宣教月活動
自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市委“二十四條意見”實施以來,我辦高度重視、迅速貫徹、多措并舉,堅決打好作風建設的攻堅戰、持久戰,切實把規定要求落實到全辦各項工作中,一是領導高度重視,組織領導到位,堅持從辦領導帶頭做起,樹立作風建設的新標尺,形成表率和示范效應,引領作風轉變。二是加強學習,提高行動自覺性,充分利用機關全體干部職工大會,傳達學習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以及省委、市委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加深對上級文件精神的理解,要求每名干部職工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牢固樹立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作風。三是統籌規劃,狠抓貫徹落實。根據省、市年度重點工作任務確定政府法制工作調研主題,有針對性地開展調查研究工作,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改進文風、會風,嚴格精簡會議;密切聯系群眾。充分發揮行政調解和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作用,走到田間地頭,走到群眾中間,發揮職能優勢,回應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期待,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認真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嚴禁公款出國出境旅游考察培訓,本辦無一人用公款出國出境旅游考察培訓;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沒有發生領導干部以公務接待為名在參加會議、學習培訓期間相互宴請,也沒有以同學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各種聯誼活動名義請客送禮行為。
根據市委辦《關于印發<全市第十五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活動方案>的通知》(宜市辦文〔2014〕21號)要求,今年5月,在我辦開展以“深入學習黨章,嚴明黨的紀律”為主題的第十五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活動,并參觀了警示教育基地。
三、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增強貫徹落實《條例》和《實施辦法》的實效性
我辦深入學習貫徹實施《條例》和《實施辦法》,按照《條例》和《實施辦法》要求,安排一名黨組副書記負責機關黨建工作,加強黨的建設,建立健全機關黨建工作責任制,形成了黨組組統一領導,一把手親自抓,黨支部抓落實的工作格局。一是嚴格落實基層黨組織設置。根據《條例》和《實施辦法》關于基層黨組織設置方面的新規定,立足工作實際,設置二個機關黨支部,將所有黨員納入其中進行管理。二是嚴格組織選舉。支部委員會均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并報級上黨組批準,黨員參與投票率達100%。三是在“三重一大”和干部任免中積極聽取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四是加強黨內民主建設,大力推進黨務公開。以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為重點,嚴格執行黨務公開的內容、程序、方式和時限,針對不同內容確定公開方式。通過會議宣布、下發文件、定期通報、公示、內網等方式落實黨務公開,同時我委里專門設置黨務公開意見郵箱和公開電話,收集黨員、服務對象對黨務公開的意見及建議,通過這些的方式加強對黨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提高了我委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參與度,充分發揮黨員在黨內生活中的主體作用。
四、完善制度建設,主動服務中心工作
一是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機制。為科學規劃2014年度市政府制度建設,我辦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編制了《2014年度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印發;進一步完善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起草并提請市政府研究出臺了《宜昌市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規范了規范性文件的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公布等程序;進一步拓展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工作,對小飯桌食品安全、大氣污染防治等涉及民生的規范性文件,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向公眾征求意見。
二是高質量承辦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高質量推進市政府法制建設,組織起草并提請市政府制定《小飯桌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勞動模范管理辦法》、《城區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城區飲食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有企業監事會辦法》、《關于進一步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關于做好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房并軌運行工作的通知》、《節約用水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承辦各類前期調查研究和法規規章草案征求意見等25件。同時,積極支持和指導長陽、五峰自治縣的自治立法工作,對上報的4件單行條例依法進行了審查修改。
三是開展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為推動政府制度建設,更好地服務于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我辦圍繞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清理工作方案,各清理工作責任單位對本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對本部門主要負責實施的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提出初步清理建議后,經我辦審核并報市政府批準,決定廢止2件規范性文件,繼續施行88件。
五、提高化解矛盾公信力,彰顯行政復議主渠道作用
一是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本著及時便民的原則,對符合受案條件的行政復議案件納入法定程序予以解決,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做好解釋。今年共收到各類行政復議申請71件,比去年增加34件,增長92%。其中:受理行政復議案件65件,不予受理2件,通過其他方式和途徑處理4件。受理的65件案件中,已辦結36件,其中,維持23件,通過協調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終止9件,責令履行4件,駁回申請人行政復議申請2件,撤銷和確認違法0件。
二是改進行政復議審理方式。創新審理方式,變“關門辦案”為“開門辦案”,對重大復雜案件進行實地調查和聽證;將調解作為處理行政爭議重要手段,在尊重當事人意愿的基礎上,組織調解或推動當事人協商和解,有效地化解行政爭議;實行跟蹤回訪,通過行政復議建議書、意見書的形式指導行政機關規范行政行為,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三是認真分析行政復議案件走勢。今年來,隨著我市現代化特大城市建設的推進,項目建設引發的矛盾沖突也日益增多。今年受理的復議案件中,由項目建設直接或間接引發的行政爭議多達41件,如果處理不當,極易誘發群體性事件,影響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8月上旬,市政府法制辦組織召開了全市行政復議案件分析討論會,對全市行政復議案件受理、審理、執行等情況進行了統計分析,指出了當前行政復議案件的特點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工作建議,并形成分析報告。9月18日,市政府辦公室將分析報告作為參閱件,分送市政府領導參閱,積極爭取市政府領導重視和關注。
四是認真履行應訴職責。4月,我辦代理市政府出庭應訴汪年榮訴市政府集體土地登記上訴案件,通過積極應訴答辯,促使市中院采納我方意見,判決維持了市政府的土地登記行為,推動當事人通過法定渠道解決糾紛,避免當事人纏訪纏訴,維護了社會穩定。同時還積極與省法制辦溝通匯報,化解了1起市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
五是審慎辦理信訪事項。在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時本著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原則,堅持熱情接待、耐心解釋、精心辦理,化解了一批信訪積案、釘子案,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及社會穩定,不斷升政府公信力。今年共接待來信來訪、處理信訪案件8起。
六、高效承辦政府法律事務工作,防范法律風險
一是認真辦理行政決策合法性論證。充分發揮決策咨詢職能,把“預防”作為工作的重點,為政府決策提供高質量的法律論證。對市政府交辦的化解江重機械不良貸款問題、三峽物流園項目建設和解決招商輪公司職工安置經費等16件決策事項,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分析論證,按照法律框架內有效實現政府意圖的原則出具法律意見,有效防范政府決策的法律風險。
二是高效承辦合同審查。積極為市政府招商引資、項目建設服務,始終堅持“防止合同內容違法,防止約定顯失公平,防止條款表述不清;幫助各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幫助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原則,共審查修改岳陽至宜昌高速公路宜昌段特許權項目、宜昌通航產業園合作開發項目、點軍文化旅游城項目等項目投資協議、合同等43件,促進招商引資及項目建設的順利進行。
三是規范政府招商合同管理。為防范政府招商合同法律風險,統一政策適用,避免或減少招商合同糾紛,在充分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反復研究論證的基礎上,組織起草制定了《招商合同示范文本》,規范指導政府及其部門的招商工作。
四是加強仲裁工作。繼續拓寬仲裁服務領域,重點做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銀行借貸、民間借貸爭議的仲裁服務,并大力支持民商事爭議當事人自行和解或通過其他方式調解后提請仲裁機構予以確認;加強與市法院、綜治委、維穩辦、司法局、信訪局等之間的溝通協調,構建多渠道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全面提升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參與清理規范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優化我市經濟建設環境,根據國務院、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今年6月,會同市委編辦對400多項現行市級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集中清理,對部分行政審批事項依法取消、下放、轉為其他行政權力,目前保留市級行政審批事項138項(其中行政許可129項、非行政許可審批9項),取消5項,下放52項,轉其他權力服務事項35項。今年8月,會同市委編辦對市直各部門、中省在宜相關單位的行政權力、政務服務事項和行政審批前置事項在2013年清理的基礎上再次進行了清理,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討論通過了《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目錄》。今年11月,根據國務院、省政府相關文件要求,堅持“取消是原則、調整是例外,例外必從嚴”的原則,徹底清理各部門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七、組織開展豐富多彩活動,不斷增強干部職工凝聚力
以支部和工會為依托,開展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豐富機關業余生活,營造健康、文明、團結的良好氛圍。
(一)開展“七一”紀念活動。辦黨組專門召開的會議,部署了七一紀念活動,6月30日,法制辦黨總支與市政府辦公室機關黨委聯合開展了“七一”紀念活動和警示教育活動,到烈士陵園和西陵區反腐教育基地參觀,使全體黨員的思想和心靈受到了震撼和洗禮。推薦了優秀共產黨員,黨組書記進行了述職。通報表彰市直機關優秀黨員。
(二)積極組隊參加機關工委組織的第31屆元旦長跑活動。
(三)工會至少每周組織一次打羽毛球活動,組織籃球隊與兄弟單位開展籃球比賽10次,辦領導長期堅持業余時間打羽毛球運動,帶頭樹立健康的生活情趣。
另外完成全年黨費收繳、繳納黨建學會會費、參加機關工委組織的培訓等其他工作。
法制辦黨建工作總結二
市直機關工委:
2013年,我辦在市直機關工委的堅強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為民務實清廉為目標,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認真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機關黨建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現將主要工作報告如下:
一、加強黨員理論學習,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
(一)制定黨組織學習計劃。年初,制發《市法制辦黨組中心組2013年度理論學習計劃》和《市政府法制辦公室2013年度機關黨支部學習計劃》,明確每月學習的主要內容和學時要求,采取集中學習和座談討論的方式,組織全辦人員學習了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中央“八項規定”、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國夢的論述、黨的群眾路線和黨風廉政建設理論、《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內容,及時傳達學習中央最新精神和政策,培養干部的政治警覺性和敏銳性。
(二)堅持“5個1”讀書工程。深入開展“5個1”讀書活動,督促全體人員認真閱讀、用心閱讀。今年以來,學習了《論中國》、《倒轉紅輪》、《江城》、《貨幣戰爭》、《鄧小平時代》、《辯論“中國模式”》、《菊與刀》、《舊制度與大革命》、《大國的幻想》、《國家為什么會崩潰》、《美元大崩潰》和《經濟為什么會崩潰》等12本經典原著和《西柏坡精神及其當代價值》、《因循疲玩論—“癸酉之變”與嘉慶帝的反思》等50余篇評論文章。每月月底召開讀書心得體會交流會,辦黨組書記對每位同志的發言一一作出點評,并且每半年開展一次讀書筆記評查活動,把制度化學習內化為個人自覺行為,不僅切實提高了機關干部的理論素養、政策水平,而且大大增強了黨員干部的黨性修養和凝聚力,形成了團結向上、活力迸發的奮發氛圍。
二、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夯實機關黨建工作基礎
(一)健全黨組織工作制度。完善了“黨支部工作制度、黨員學習制度、報告工作制度、三會一課制度、廉政建設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黨員匯報制度、黨員教育管理制度、黨費收繳制度”等十項工作制度。通過健全制度、落實制度,把黨建工作制度化和責任化,有力促進了機關黨建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推進黨務政務公開。重點將黨組會議和黨支部會議議題、黨組中心組和黨支部學習計劃、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民主生活會召開、述職述廉情況、民主測評結果及黨費收支等作為黨務公開內容,將本辦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主要業務流程、機關工作制度、重點工作安排等作為政務公開內容,采取公開欄、制度上墻、網絡公開和崗位提示牌(卡)等形式對外公示。加強在出國(境)、公務接待、通信和會議等重點環節的經費管理,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全年“三公”經費實際支出較上年度明顯減少,無不規范的慶典、論壇和研討會等活動,確保了法制事業健康發展。
(三)組織黨員集體活動。一是組織開展“七·一”系列活動,舉辦了紀念建黨92周年演講比賽,回顧黨的光輝歷程,不忘黨的浴血榮光,牢固樹立年輕黨員干部艱苦奮斗的精神和立黨為公的意識;開展了群眾性體育競賽,同志們在比賽中賽出了水平、賽出了風格,也通過這樣的活動凝聚了力量、增進了友誼;辦黨組書記以“不忘英特納雄耐爾!”為題為全體黨員干部上了一堂精彩生動的黨課,從中國共產黨的成立開始,講述92年來黨的苦難輝煌,要求同志們做到“心底無私天地寬”,鞏固同志們心中的共產主義信仰,堅定同志們為法制事業奮斗不息的決心。二是組織人員積極參加全市“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演講比賽和“學習新《黨章》 貫徹十八大”主題征文比賽,我辦鄭銀銀同志撰寫的《凝聚青春正能量 共筑美好中國夢》榮獲征文比賽二等獎。
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建立為民務實清廉機關
(一)扎實推進反腐倡廉建設。一是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初,制定《六安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明確責任目標、責任對象、責任內容;年中,及時對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漏補缺;年末,整合考核資源和考核力量,將責任制考核與黨員干部的年終考核結合起來,組織全辦黨員干部進行述職述廉述險、開展測評,有效增強黨員領導干部的“一崗雙責”意識,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落實。二是認真履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和《關于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按照《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黨政干部違規建房和多占住房問題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梳理辦領導干部住房情況,未發現領導干部違規建房和多占住房現象;在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時,能夠始終堅持依法辦案,拒絕關系案、人情案;在參與政策決策時,更是講黨性、講大局、講奉獻、講服務,不謀私,堅決做到廉潔自律。在辦黨組書記帶領下,全體工作人員盡管工作任務極其繁重,但埋頭工作,敢于奉獻,以公道之心辦事,以誠摯之心待人,無不廉行為。全年無一干部違紀,無一配偶違紀。
(二)認真開展民主生活會。根據《關于開好2013年度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通知》(六組字〔2013〕11號)的要求,我辦于2013年12月18日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題召開民主生活會。會前,征求了各縣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市直有關單位、本辦全體黨員干部和部分群眾對我辦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和建議,為開好民主生活會做好準備。會上,辦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對照“反對‘四風’、服務群眾”的要求,認真查擺問題,進行自我批評;與會同志們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提出了切實中肯的意見和建議。會后,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綜合大家的意見和建議,形成了具體整改措施,并及時整理會議資料,書面報告市紀委和市委組織部。
(三)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一是堅持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始終保持夙夜在公、殫精竭慮、勤勉敬業的精神狀態。今年以來,審核了《六安市中心城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六安市人民政府促進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實施意見》、《關于加強六安城區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心城市管理體制和機制的意見》等60余件涉及經濟發展、體制創新、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確保政府決策科學民主務實;辦理了80余件行政復議案件,其中調解結案30余件,在依法辦理的前提下,注重化解矛盾,服務群眾。二是堅持群眾路線,深懷尊民之心,常興親民之舉,恪守為民之責,多辦利民之事。深入開展結對共建“百千萬”工程,幫助村民興修水利、擴建公路,為發展特色農業提供支持,積極開展送戲下鄉等慰問活動,凝心聚力為群眾辦實事,構建城鄉統籌基層黨建新格局。2013年,辦黨組書記先后12次到村召開群眾代表座談會和聯合黨委會議,幫助村兩委理清發展思路,為聯合黨委爭取項目資金611.7萬元,分別是朱沖組連心橋的修建,總投資10萬元;河堤連片治理項目,共修建建潘樓河堤264米、朱沖河堤310米,總投資約40萬元;西嶺路修建,總投資47萬;上營組至塘灣組630米機耕路及上營大塘修建,總投資12萬元;移民扶貧解困安置區項目,預計總投資約500萬元;東嶺路邊溝修建,總投資2.7萬元。這些項目中除移民扶貧解困安置區項目待省里實施方案下達后實施外,其他均已實施。自2013年3月起,我辦赴全軍村擔任村黨支部第一書記的葉少勇同志面對面幫助村民解決問題,推動工作落實,得到了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的交口稱贊和村兩委干部、當地群眾的一致好評。
(四)完善黨組織建設。堅持“5個1”讀書工程,堅持理論學習不松懈,著力建設書香機關,榮獲“學習型黨組織示范單位”稱號。2013年3月5日,我辦召開黨支部全體黨員會議,增補了黨支部委員,改選了黨支部書記;4月26日,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同意吸收楊宏同志為中共預備黨員,并向上級黨組織履行了相應的報告程序。
四、黨建和業務互促互進,不斷提高履職盡責能力
(一)著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水平大幅提升。一是制定《2013年全市依法行政重點工作安排》,明確8個方面31項重點工作和責任單位,并督促各地各部門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逐項加以落實。二是組織了“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培訓班,與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同期舉行,參加培訓的同志們率先學習了十八屆三中全會的相關精神。六天的培訓,學員們白天聽省委黨校教授講課,晚上結合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開展分組討論。通過培訓學習,進一步提高了一線執法人員規范執法的意識,加強了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問題的能力。三是開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11月下旬,我辦組織精干力量,邀請市政府法律顧問、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政執法監督員和一線法制工作者共同參與,對五縣四區政府(管委)和58個市直單位進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為三年表彰會議做好準備工作。以考核表彰先進、督促整改問題,提高各縣區和各單位依法行政的戰略意識、主動意識和實效意識,促進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整體推進。
(二)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制度建設質量顯著提高。我辦把健全行政決策機制與提高制度建設質量結合起來,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的風險評估制度、專家論證制度、合法性審查制度、集體決定制度、實施情況后評價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等,并抓好落實。一是認真開展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工作。按照要求,對一、二、五中聯合招生、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2013中國(六安)國際羽絨博覽會等重大決策進行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從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對重大決策進行論證,深入排查各類風險點80余條,有效保障了政府重大決策合法合理,適時推進。二是嚴格落實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今年辦理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金融體制改革、征地拆遷、政府資金建設項目招投標等涉法事務30余件,出具意見、建議書40余份。如市政府交辦六安郊區聯社改制組建六安農商行,辦主要負責人立即成立由財政、金融、審計等部門組成的工作小組,僅僅13天、召開3次協調會,就完成協調工作,不論是六安農商行籌建工作方案、還是凈資產評估報告,以及幾十份發起人協議,均進行了認真審核,幾尺高的申報材料,對照《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組建審批工作指引》及《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組建中清產核資工作指引》逐一查漏補缺,12月3日國家銀監會下發同意籌建六安農商行的批復,這標志著我市金融體制改革取得開拓性成績。三是開展規范性文件實施效果測評。我辦會同市住建委對《六安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后期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實施效果測評,通過訪問住戶、抽樣調查、專家座談、各縣區政府自我測評等方式,積極開展測評工作,并形成評估報告,作為研究政策、改善管理方式、保障群眾利益的重要依據,真正做到政策制定出于民、政策落實利于民。
(三)推動社會管理創新,發展環境不斷優化。一是著力推進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經過五個多月的努力,我辦對市直49家單位實施的711項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清理,保留141項,取消44項,下放縣區管理72項,轉報上級機關審批55項,轉變管理方式、合并、凍結397項,減少行政審批事項達81%,審批效率提速60%,使我市成為全省審批事項最少、下放項目最多、收費標準最低、審批效率最高的地區之一。清理工作的順利完成,是我市釋放改革紅利的具體體現,保障了政府職能轉變的持續推進,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環境。二是深入推進示范創建,嚴格組織驗收。對照《關于創建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活動的實施方案》和《關于開展創建行政調解工作示范單位活動的通知》,以“三級聯創、點面結合”為總體思路,深入推進市、縣、鄉(鎮)三級創建活動。在年底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將示范創建作為重要內容,摸清創建情況。提請市依法行政工作領導組出臺了《六安市依法行政示范單位驗收標準》和《六安市行政調解示范單位驗收標準》,控制示范總數,實行精細化驗收,針對各單位類型不同、職能不同,分別驗收,保障創建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切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與水平。三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為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執法體制,完善行政執法機制,我辦會同市城管局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心城市管理體制和機制的意見》,實行城市管理縱向到底,執法重心下移,市級執法力量向中心城市街道鄉鎮派駐,城管執法向基層延伸,配合街道鄉鎮開展城市管理工作,充分發揮中心城市街道鄉鎮和社區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礎作用;橫向到邊,健全職能部門協調配合機制,整合公安、工商、環保、衛生等部門的執法力量,建立街面管理工作聯勤機制,適時開展聯勤執法活動,解決城市管理領域中的突出問題。
(四)認真完成各項其他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完成了扶貧、維穩、民生工程等相關工作,并對招商引資工作、重大戰略合作協議等依法提出法律意見,當好市政府的參謀、助手和顧問。
2013年,我辦機關黨建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市直機關工委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辦將繼續以貫徹落實結對共建“百千萬”工程為抓手,加大創新工作力度,進一步提升黨建工作水平。
2013年1月7日
法制辦黨建工作總結三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開局之年,省政府法制辦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抓依法行政也是抓改革發展,通過抓依法行政服務和促進改革發展的理念,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深化改革貫穿于政府法制工作各個環節,緊緊圍繞到2020年與全國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奮斗目標,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努力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各項工作推進有力,取得明顯成效。
一、認真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并作為政府法制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務,強調以積極作為、敢于擔當、改革創新精神做好政府法制各項工作。一是下發了《關于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精神的通知》、《關于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精神的通知》,對全省政府法制系統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委全會精神作出安排部署。朱玉主任多次主持召開黨組擴大會、黨組中心組學習會、辦公會議,傳達學習中央、省委全會和省政府有關會議精神,深入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重大問題,并為機關全體黨員干部上黨課,解讀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精神。辦黨組、辦機關黨委要求機關各處、各支部組織黨員干部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學習中央和省委全會精神,處級以上干部均撰寫學習心得體會。辦班子成員先后到省委黨校參加全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二是《貴州日報》等媒體多次刊載了朱玉主任關于學習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訪談文章。朱玉主任應省委黨校邀請,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精神第三期專題研討班上就《談談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問題》作專題報告,省直部門、市州廳級領導干部和省委黨校春季主體班學員400余人聽取報告。辦有關領導參加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精神宣講團,赴遵義市、黔西南州等地宣講。根據省委要求,組織相關人員參與起草《中共貴州省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關鍵詞解讀。邀請省委改革辦專職副主任鄭云躍來我辦作全面深化改革專題輔導報告。按照省委安排,朱玉主任參加省委常委、宣傳部長張廣智主持召開的“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全社會法治意識”專題調研座談會并提出意見建議。三是依據我辦工作職責和承擔的改革任務,認真做好有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制定《省政府法制辦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和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實施意見>分工方案責任分解表》,將各項任務明確到分管領導和具體責任處室。深入研究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意見責任分工,提出貫徹落實具體措施。及時向省政府領導提出《關于全省各級行政機關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幾點建議》。向省委改革辦報送《省政府法制辦2015年依法治省重大改革事項》。四是根據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及時上報《關于增補民主法制領域改革專項小組副組長、成員及成立法治政府建設專題組的建議》,并經省委同意,成立法治政府建設專題組,陳鳴明副省長任專題組組長。擬定《省法治政府建設專題組改革任務分工方案》、《省法治政府建設專題組重點改革任務實施方案》、《省法治政府建設專題組2014年改革工作要點》等文件,認真履職專題組辦公室職能,報請陳鳴明副省長召開六次專題組會議,起草有關工作簡報和會議紀要,通過新聞媒體對法治政府建設專題組相關活動進行宣傳報道。
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努力做好省政府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工作。一是嚴格執行依法行政年度報告制度。組織起草并報省政府審定《貴州省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報告》,分別向國務院、省委、省人大常委會報告。起草《貴州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報告》,向孫大發將軍率領的全國人大視察組報告有關情況,并就下一步推進依法行政提出建議,受到視察組充分肯定。起草《省政府法制辦關于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有關問題及建議的報告》,向中央調研組和省委政法委報告有關情況。完成2014年目標績效管理工作創新獎申報和《2014年度目標績效完成情況報告》,我辦申報的“積極推進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獲得省直機關目標績效管理創新獎。二是嚴格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起草《貴州省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況報告》和《情況通報》,就新形勢下推進依法行政提出6條建議,分別向省委、省政府、省委組織部、省直目標辦報告。省委書記趙克志對此批示“朱玉同志工作很好。同意所提6條建議。”陳敏爾省長批示“2013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開展得很好,值得肯定。要認真總結經驗,加強和改進工作,加快建立科學的法治建設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進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諶貽琴、宋璇濤、秦如培、陳鳴明等省領導和省政府秘書長唐德智也先后對此作出批示。根據省領導的批示精神,印發《關于印發貴州省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標的通知》和《關于印發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召開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動員會,陳鳴明副省長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朱玉主任對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安排部署,組成12個現場考核小組進行實地考核。根據依法行政考核情況,向省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反饋對赤水市、云巖區、白云區等17個“全省基層組織建設先進縣”申報命名對象依法辦事工作的意見。三是加強全年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部署。起草并報請省政府印發《貴州省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制發《省政府法制辦2014年工作要點》。2014年2月召開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會議,陳鳴明副省長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朱玉主任對2013年度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作了總結,對2014年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組織對全省部分市、州政府以及貴安新區管委會,部分縣(市、區)政府和省直行政部門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中期督查,組織召開全省法制辦主任、法規處長會議。組織開展《貴州省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調研起草工作,并報省法治政府建設專題組審議。四是全面參與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主體文稿起草工作。根據省委起草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主體文件的要求,全體辦領導參與,組織到部分市(州)、縣(市、區)和省直部門開展調研座談,形成陳鳴明副省長領題的《貴州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問題研究》以及《如何建立健全法律法規規章執行的評估檢查機制》等專題調研報告并報送省委參閱。朱玉主任和有關辦領導參與省委政研室牽頭的文稿起草組,多次參與文稿起草座談、討論,對文稿草案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向省委政研室報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建議文稿。五是積極協調中央和省新聞媒體加強依法行政宣傳報道。召開全省依法行政宣傳工作座談會,邀請人民日報、新華社、貴州日報等中央和省主要新聞媒體負責人參加座談,并組織對我省法治政府建設和政府法制工作積極進行宣傳報道。8月11日《人民日報》刊載《貴州:為市場松綁,給區縣加油—“放、接、管”并重推進行政審批改革》。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前后,中央和省內主要新聞媒體集中報道我省推進依法行政的系列文章10余篇,集中宣傳我省推進依法行政、行政審批改革、行政復議、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政府法律顧問等取得的成效。
三、按照年度立法計劃,積極推進相關立法工作
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和省委、省政府對立法工作要求,積極做好相關立法工作。一是完成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人口與計劃生育、促進民族團結進步、黔中水利樞紐工程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大氣污染防治、民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公路、專利、郵政管理等10件省地方性法規草案和重大活動檔案管理、罰沒財物管理、自然災害救助、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管理、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港口管理等6件省政府規章草案的立法工作。二是組織科學編制2015年立法計劃。對38個省直部門、1個市政府申報的65件立法項目逐項論證。為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在政府立法計劃編制過程中向省委常委、省政府領導上報請示,主動征詢省領導對立法項目安排的要求和意見。擴大公民對政府立法有序參與,將所有法規、規章草案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和省政府法制信息網上公開征求意見。三是加強涉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法規規章清理修改。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對行政審批事項調整情況以及清理出的沒有上位依據設定前置審批事項的情況,對涉及的23件地方性法規和6件省政府規章進行了修改,起草并上報省政府《〈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修正案(草案)》和《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修改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草案)》,充分發揮立法保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的作用。四是深入基層認真開展立法調研。為做好《貴州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草案)》立法工作,先后深入黔東南、黔西南、黔南及畢節市、三都縣調研,注重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在《貴州省公路條例(草案)》立法調研中,深入黔東南凱里市、麻江縣、宣威鎮及遵義市湄潭縣、核桃壩村進行調研,廣泛聽取主管部門、鄉鎮政府、村委會及當地村民的意見、建議,切實增強立法的可操作性。五是認真完成《種子法修正案(草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草案)》、《礦山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商標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等63件國務院法制辦、省人大常委會以及有關廳局征求意見的法律法規草案辦理工作。六是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和省政協委員提案58件,力爭使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協委員對辦理工作表示滿意。
四、嚴格規范性文件管理,維護法制統一、政令暢通
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切實強化監督管理。一是認真做好《貴州省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監督管理規定》貫徹實施工作。組織召開相關新聞通氣會,向新聞媒體介紹《規定》出臺的重大意義和主要內容,為《規定》貫徹實施創造良好社會環境。舉辦4期全省規范性文件制作和監督管理培訓班,培訓從事規范性文件起草和監督管理工作人員735人。統一規范性文件登記編號,制定《規范性文件登記編號格式》,統一公布規范性文件登記編號方法和文書格式。二是對72件省政府以及省政府辦公廳擬制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提出審查意見155條。到省發改委、財政廳、省能源局等部門,對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給予現場指導,提高規范性文件制定質量。三是依法對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組織對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門報送備案的209件規范性文件進行集中審查,對28件違法規范性文件提出糾錯,對省政府各部門報備的130件規范性文件及時登記編號,并對全省規范性文件登記備案情況實行季度通報。受理貴陽市上報省政府備案的政府規章10件。四是進一步規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規范性文件審查工作。報省政府批準發布《貴州省公民法人提出規范性文件審查工作規定》,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規范性文件審查受理、辦理、決定等作出制度安排,擴大社會公眾對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監督渠道。根據群眾舉報,受理并糾正存在問題的規范性文件7件。根據貞豐縣居民對省人社廳《關于規范職業病工傷認定申請有關問題的通知》進行審查的建議,責成主管部門對該《通知》與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不一致內容及時進行處理。根據公民對《晴隆縣城(鄉)鎮燃氣經營管理規定(暫行)》進行合法性審查的申請,及時轉送晴隆縣政府法制辦妥善解決該文件存在的問題。對中鐵十二局集團公司等十多個企業提出對《貴州高速公路招投標評標辦法》及加分細則審查申請,對上述文件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情況去函要求主管部門進行修改并向企業做好說明等相關工作。五是全面清理相關規范性文件。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務院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要求,組織開展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有關規定清理工作。認真貫徹《省人民政府關于當前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牽頭組織對本級政府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和清理,提出保留、修改、廢止的意見。在全省范圍繼續清理不利于非公經濟發展制度規定,廢止不利于非公經濟發展規范性文件。六是制定省政府規章英文翻譯工作方案,組織、聘請法律英語專家對2013年公布的9部省政府規章進行翻譯。
五、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加強執法監督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一是從省直部門抽調人員開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集中辦公。辦領導帶隊專程前往中編辦匯報我省審批改革工作,積極爭取上級指導幫助。組織赴江蘇、浙江、廣東、安徽、重慶等省、市學習考察工作經驗。深入省發改委、省投資促進局、省環保廳、貴安新區、黔西南州、貴陽市政務服務中心調研行政審批制度運行情況,起草《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當前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確定減少、規范、創新、建制4個方面28項具體任務,明確年度改革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措施。二是清理2014年度省直機關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加強“接、放、管”。對國務院2013年以來取消、下放、合并和轉變管理方式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逐一核對,承接了86項,公布施行《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取消10項,下放21項,轉變管理方式4項,合并39項為15項。向社會公布省直機關行政許可事項308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30項、行政服務事項408項、行政處罰1009項、行政強制119項。三是推進行政審批規范化建設。印發《關于開展編制行政審批事項運行流程圖和行政服務事項服務規范工作的通知》,指導省直部門做到審批內容、申報材料、審批條件、審批程序、審批時間、審批收費六個方面標準化,明確服務規范,規范行政裁量權。委托畢節市政府法制辦全面梳理市、縣兩級行政審批和行政服務事項,組織編制公布市、縣兩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行政服務事項目錄(示范文本),涉及行政許可事項341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50項、行政服務事項209項。組織調研省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審批事項實施情況。組織對投資項目以“聯審、聯辦”為核心,規范審批流程;以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為重點,加快審批項目并聯審批制度建設,組織編制《貴州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辦理流程》,并在省直機關運行。四是報請省政府常務會議決定分批下放貴安新區及三個國家級開發區行政審批事項138項,向社會公布《省人民政府關于向貴安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貴陽綜合保稅區下放一批行政管理事項的決定》。配合省編委辦做好省直機關下放省直管縣市權力合法性審查工作,積極下放仁懷市、威寧縣行政管理權限。積極參與省編委辦推進鄉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會同省編委辦起草修改《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賦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鄉鎮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基本目錄的決定》,賦予試點鄉鎮行政服務事項8項、行政監督檢查事項1項、行政許可事項4項、行政處罰事項182項。印發《省政府法制辦關于規范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鄉鎮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意見》,加強對試點鄉鎮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五是自覺接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就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情況組織的專題詢問,積極做好會前相關準備工作。陳鳴明副省長、張玉廣副秘書長和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法制辦等13個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法接受了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的問詢,行政審批改革工作及成效受到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充分肯定。六是對我省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進行總結,起草《貴州省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情況報告》,并向國務院法制辦報告。對甕安縣、興義市《關于開展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請示》進行認真研究。起草《省政府法制辦關于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有關問題的請示》,報經諶貽琴常務副省長、陳鳴明副省長同意后,與省編委辦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通知》,重新啟動相關工作。派員參加貴安新區體制機制改革和加快推進貴安新區建設政策研究,積極指導貴安新區開展組建行政審批局相關工作。七是嚴格行政執法資格管理,切實提高行政執法證件辦理效率。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知識更新培訓,與省民宗局、省環保廳等部門舉辦7期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審查、發放行政執法證14334個、發放行政執法監督證422個。
六、依法辦理法律事務,積極擔當法律顧問職責
認真履行省政府法律顧問室工作職責,依法辦理法律顧問事務。一是依法辦理省政府法律顧問事項228件,比去年增加80件,增長54%。其中重大決策事項49件,省政府領導交辦法律顧問事項13件,一般性法律審核事項107件,合同審查事項8件,其它法律服務事項51件。如積極參與貴安新區規劃建設、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相關工作,為重大決策提供法律咨詢論證。對《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貴陽綜合保稅區建設加快發展的意見》、《中共貴州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實施城鎮化帶動戰略加快推進山地特色新型城鎮化的意見》等政策文件提出法律意見,對省政府與保利集團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團、奧凱航空等合作協議、合同出具法律建議,參與處理貴州飯店與香港漢山公司股權糾紛等。二是認真完成省政府領導交我辦牽頭辦理的法律顧問事項。根據陳敏爾省長、諶貽琴、蒙啟良、秦如培、陳鳴明副省長批示,我辦牽頭,會同省高級法院、省商務廳、省投資促進局、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政府金融辦組成專題調研組,對擔保公司開展訴訟保全擔保業務開展專題調研,向省政府上報《關于擔保公司開展訴訟保全擔保業務的調研報告》,對積極穩妥開展訴訟保全擔保業務提出意見建議。根據王江平副省長要求,牽頭會同省安監局、省國土資源廳、省能源局對事故煤礦關閉處置相關問題進行研究,提出《關于事故煤礦關閉后處置意見研究情況的報告》,依法依規提出事故煤礦關閉處置法律意見。根據陳鳴明副省長批示,對貴州大學花溪新校區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有關問題依法提出法律意見,進一步規范有關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行為。三是積極推進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組織對全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進行調研、督查,形成有關調研報告和《貴州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情況的報告》。陳敏爾省長先后兩次對政府法律顧問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是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舉措。全省各級政府都要高度重視、全力落實,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政府決策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既注重總體上的法律顧問,又重視個案咨詢”。省委原副書記李軍、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諶貽琴、組織部長孫永春、政法委書記秦如培以及副省長陳鳴明、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龍超云、省政府秘書長唐德智也先后作出批示。制發《省政府法制辦關于認真貫徹落實陳敏爾省長等省政府領導有關政府法律顧問工作重要批示的通知》,要求深刻領會陳敏爾省長等省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視、全力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目前,9個市州、貴安新區、88個縣(市、區、特區)已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室,41個省直部門設立法律顧問室,24個部門聘請律師參與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國務院法制辦會同中央組織部、司法部在我省召開部分省、市“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座談會,我省應邀在會上介紹相關做法與經驗。四是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建設。制定《關于“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健全社會普法教育機制”工作方案》,牽頭會同省委組織部、宣傳部、司法廳、省委黨校下發《關于通過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通知》。牽頭起草《貴州省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規定》,經省法治政府建設專題組審議后報送省政府,通過制度建設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五是完成協助籌建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相關工作。對《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等4件制度規范提出修改建議。配合省政府辦公廳組成考察組到四川、江蘇兩省就辦事公開進行了學習考察,向省政府提出考察調研報告。對《貴州省政府部門辦事公開辦法》和《關于加強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的指導意見》提出修改意見。
七、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應訴案件,積極化解矛盾爭議
積極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努力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機制改革。一是依法受理、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77件,經審查依法立案受理78件,不符合受理條件依法不予受理49件,不屬于本機關管轄范圍轉送其他有權機關解決并書面告知申請人50件。依法辦理受理的案件,審結71件(9件為2013年留存),其中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11件,撤銷5件,責令履行13件,確認違法1件,終止10件,駁回行政復議申請31件,尚有15件案件在審理中(含2013年留存)。二是認真落實趙克志書記對行政復議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機制改革。趙克志書記5月15日在我辦《2013年行政復議工作報告》上批示“很好!望認真總結提升,扎實推進試點工作,積極化解行政爭議,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改革行政復議體制機制,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糾正違法和不當的行政行為”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 “深化行政復議委員會改革試點,市縣兩級政府建立集中行政復議力量統一受理、統一審理、統一作出決定的工作機制”和趙克志書記重要批示要求,組織起草全面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機制改革方案,待省政府研究決定后印發施行,擬在全省范圍內改革行政復議體制,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切實加強行政復議能力。三是加強全省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指導、監督。對做好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階段性總結驗收作出布置安排,完成階段性總結驗收工作。轉發《國務院法制辦關于印發<關于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行政復議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的報告>的通知》,并提出具體貫徹意見。組織召開全省第七屆行政復議協作會,深入分析行政復議理論和實務的問題,促進案件審理經驗總結交流。參加國務院法制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調研座談會和研究探索行政復議決定文書公開制度座談會,并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四是根據省政府的委托做好行政應訴案件的代理,全年辦理行政應訴案件43件。根據省政府和國務院法制辦要求,認真組織討論《行政訴訟法修訂案(草案)》,提出相關修改建議報國務院法制辦。認真組織研究十二屆全國人大十一次會議修訂通過的《行政訴訟法》對行政機關新要求,擬定向省政府匯報意見建議。會同省高級法院印發《關于建立行政復議與行政審判工作聯系制度的意見》。積極推進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的協調銜接,與省高院共同制定《關于加強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協調)工作銜接配合的指導意見》。下發《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調解工作的指導意見》。五是依法做好國務院最終裁決案件的協調工作。全年共收到國務院受理的最終裁決案件5件,已按程序轉省政府辦公廳辦理,并同原具體行政行為承辦單位做好國務院法制辦來黔開展案件調查和聽證會的相關工作。對于國務院法制辦作出的涉及赫章縣用地一案的最終裁決和行政復議意見書,起草專題報告,并按省政府要求做好相關善后工作,規范行政復議意見書、建議書辦理程序。六是為做好《仲裁法》頒發20周年工作總結。按照國務院法制辦要求,認真開展全省仲裁機構受理案件統計情況報送工作。印發《關于2014年度聯系仲裁工作的意見》,組織召開全省仲裁工作聯系會,指導仲裁機構健康發展。
八、切實加強機關建設,打造過硬政府法制工作隊伍
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化作風建設,推動工作作風轉變。一是繼續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抓好作風轉變和“四風”突出問題整改。朱玉主任根據省委組織部安排,先后到銅仁市和遵義市,介紹我辦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做法和經驗。下發《省政府法制辦關于加強對下級政府法制機構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行指導的意見》、《省政府法制辦關于加強機關干部隊伍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加強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指導和機關內部管理。積極組織黨員干部觀看《息烽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紀實》、《王懷忠的兩面人生》等教育、警示片,參觀貴州省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展覽,組織干部職工參觀黎平會議會址,觀看文學話劇《文朝榮》匯報演出等。堅持重大問題向省委、省政府請示匯報,省有關領導全年近20次對我辦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依法行政考核、政府法律顧問、行政復議等工作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成績,提出工作要求。機關行風評議我辦在55個政府部門中排列第三位。我辦黨組被省委黨的建設領導小組命名為全省黨建工作先進黨組(黨委)。接受省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對我辦開展“兩方案一計劃”整改措施落實情況抽查。10月15日,省委常委、組織部長孫永春在《省政府法制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做法和體會》上批示:“朱玉同志的這篇文章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省直機關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真實情況,也反映了一位黨組書記抓作風、抓黨建的責任擔當。他們的整改措施也是到位的,開展活動前后變化也是顯著的。望用好這一典型,推動省直機關參加第一批活動單位持續抓好整改、抓好作風建設。真正落實、鍥而不舍、馳而不息抓作風建設,真正樹立宗旨意識,群眾觀點。 10月27日,《貴州日報》頭版刊登了《真抓問題查找狠抓整改落實——省政府法制辦“兩手抓”抓出作風建設出實效》的典型宣傳文章。二是認真抓好目標績效考評工作。根據省直目標辦2014年績效管理的要求,編制《省政府法制辦2014年度職能績效目標》,并按季度報送目標績效任務完成情況。在機關開展內設機構二級目標績效考評和機關“十項績效工作”評比活動,組織評選、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先進處室、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公務員和先進工作者。行政執法監督處黨支部被命名為省直機關“五好”基層黨組織。三是繼續加強機關黨建工作,開展學習型機關建設。堅持辦領導、處長一崗雙責,黨組書記帶頭上黨課。印發《省政府法制辦2014年黨的建設工作要點》。每季度組織開展黨組中心組集中學習,有計劃邀請有關領導和專家學者為全辦干部職工及部分省直部門法規處處長開展講座活動。辦機關黨委承擔《深化機關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問題研究》課題并獲2014年度全省黨建重點研究課題一等獎。根據工作需要,組織6名同志交流輪崗,激發工作創新熱情。組織召開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印發《省政府法制辦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召開黨風廉政建設暨目標績效管理會議,制定辦黨組成員、處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并逐級簽訂責任狀。按照省委組織部要求,完成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清理報告工作。四是完成機關干部人事、業務培訓、信息宣傳等方面工作。配合省委組織部開展了1名巡視員、1名副巡視員和1名副廳長級領導職務的選拔工作。組織進行1名副處長和2名副調研員的選拔工作。通過基層遴選方式,新進了5名工作人員,其中,1名博士、4名碩士。組織實施各類學習培訓計劃,組織全省政府法制系統45名業務骨干參加省公務員局千人赴港培訓計劃,陸續選拔5名基層年輕干部上掛鍛煉。下派干部到紅花崗區掛職鍛煉,完成2014年同步小康駐村工作隊任務。完成機關協同辦公系統建設。認真履行“貴州省政府法制信息網” 和“貴州政府法制”微博管理維護職責,及時網上公開機關經費預決算和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輯《政府法制工作》內刊6期,編發《政府法制工作動態》79期,上報國務院法制辦、省委信息綜合室、省政府辦公廳門戶網站信息1000余條。
2015年,我辦將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共貴州省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深化改革,銳意創新,埋頭苦干,同心攻堅,努力做好政府法制各項工作。一是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精神,以之統領政府法制工作,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和全年中心工作,按照省委《關于貫徹實施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意見>重要舉措分工方案》要求,履行好牽頭和責任單位職責,制定落實責任分解表,明確具體工作牽頭領導和責任處室,確保各項牽頭任務和分工任務得到認真落實。二是積極履行推進依法行政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工作職責,推動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按照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和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正公開、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要求,及時向省政府提出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建議。加強和改進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研究制定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標和評分標準,推動依法行政考核結果運用。組織召開全省政府法制工作會議和法制辦主任、法規處長會議,總結交流經驗,部署督促工作。三是堅持科學立法,更好發揮政府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按照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突出守住發展和生態底線要求,認真做好地方性法規草案和省政府規章草案的組織起草和審核工作,加強政府立法的清理和修訂工作。科學編制2016年立法計劃,堅持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銜接,使立法更好發揮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關鍵,從體制機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制化。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四是嚴格規范性文件審查,加強對違法規范性文件糾錯監督。進一步加強《貴州省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監督管理規定》的學習培訓和監督實施。做好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報備情況監督抽查,重點加強對違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或者影響其合法權益,搞地方或行業保護等內容的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五是推動健全依法決策機制,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認真做好省政府法律顧問室工作,對重大決策、重要事項、重點項目等依法及時提出法律意見。積極推行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在全省推進縣級以上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實現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全覆蓋,并逐步向鄉鎮政府和市州、縣區政府部門延伸。組織召開全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會議,開展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業務交流培訓。六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在城市管理領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配合省編委辦推進綜合執法。認真履行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繼續組織清理和規范省直機關行政審批事項、行政服務事項和省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設立的行政審批事項。加強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制定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具體規定,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資格管理和社會監督制度。積極參與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席會議相關工作。七是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深入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機制改革。暢通行政復議渠道,積極依法受理行政復議案件。改革行政復議體制機制,進一步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深入推進行政復議受理、審理和結果“三公開”。組織召開全省行政復議工作協作會議。向省政府提出貫徹實施新修訂《行政訴訟法》工作建議,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八是強化政府法制宣傳,為推進依法行政創造良好輿論環境。進一步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系,協調新聞媒體采訪、宣傳全省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進展、成效、典型事例和經驗。加強和改進政府法制信息采集、編輯、報送與應用工作,努力擴大政府法制工作社會影響。九是加強和改進機關建設,扎實做好定點幫扶工作。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全面加強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組織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落實黨組黨建主體責任和紀檢監察機構監督責任。繼續鞏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成果,扎實開展“三嚴三實”教育。全面加強機關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工作作風整治,調動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增強責任意識、擔當意識,深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抓好機關黨風廉政責任制建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與制度防線。
更多信息請查看工作總結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