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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就宜昌市2015年法律職業資格證申領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宜昌市考生網上申請時間為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申請人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信息完成網上申請程序;現場審核時間為2015年12月16日至30日,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宜昌市司法局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手續。
二、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提交下列材料以供審驗:
(一)2015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
(二)身份證原件(由受理申請機關審驗后退回)。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打印的本人戶口簿(由受理申請機關審驗后退回)及復印件(戶口簿首頁及本人信息所在頁復印在同一頁面上)。
(三)高等學校學歷證書原件(由受理申請機關審驗后退回)。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司法部將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管理平臺傳送資格申請人學歷證書查驗結果,由我局審驗畢業證書的姓名、照片、畢業證書編號與申請表所填信息是否一致。資格申請人畢業證書未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機構查驗的,由我局書面通知本人,限在30日內提交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的《學歷認證報告》。
(四)與本人2015司法考試年國家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5張(其中2張貼在申請表上,1張貼在報名表上,1張用于制作證書);(五)由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未受刑事處罰證明。
(六)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出具未開除公職、品行良好的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居住地居民委員會出具品行良好的證明。
三、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考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在取得畢業證書后再行申辦,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通知。
四、申請人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五、聯系人:李艷;聯系電話:18672002806、6758077。
六、辦公地址:學院街14號311室。
宜昌市司法局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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