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政治素質好,實際工作能力強,身體健康;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學歷及專業:要求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文秘崗位所學專業必須是漢語言文學,具有基層工作經驗,并有黨委政府辦公室(廳)、政研室或交通運輸系統辦公室從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經歷;車輛工程管理崗位所學專業必須是車輛工程專業;
4.在公務員(含參公)單位或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滿2年,且進行了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登記備案,在編在崗,副科級及以下職務或中級及以下職稱,并在現工作單位工作及現任職位滿一年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含稱職);
6.能服從選調單位的工作崗位安排,愿意經常加班和出差;
以上與工作經歷等有關的資格條件,均以2016年2月1日為截至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或審計機關審計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從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其他不宜參加公開選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