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開遠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紅河州人社局《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略)
二、招聘崗位(詳見《開遠市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引進)》)
三、引進對象及其基本條件
引進對象:
2012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招聘方式
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成考核組在招聘的時間范圍內到省內外高校對應聘人員現場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簽訂就業協議。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和人社部門對整個過程分別進行監督與指導。
五、招聘時間和程序
(一)開遠市人民醫院
招聘時間: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
招聘程序:
1、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生須提供的主要證件:應聘人員本人身份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2012年應屆畢業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學歷、專業和畢業時間證明,但在辦理錄用手續時必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
2、確定考試人員。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參加現場考核。
3、現場考核。采取理論考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理論考試內容包括醫學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面試內容包括邏輯思維能力、應急反應能力、分析判斷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理論考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
4、成績計算。總成績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成績計算按每一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并簽訂就業協議。
(二)開遠市中醫醫院
招聘時間:2012年1月—2012年3月。
招聘程序:
1、現場報名并資格審查:報名者須持蓋有所在學校公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就業協議書,并提供個人簡歷、自薦信等推薦材料。
2、經考核人員審核符合資格的人員進行現場面試,考核應聘者的溝通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與應變能力等,結合應聘者專業學習期間各主要科目考試成績、教師評語及綜合測評分數、各種獲獎證書等綜合考核。根據對應聘者的考核情況,考核人員對應聘者進行量化評分。
3、成績計算,總成績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成績計算按每一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并簽訂就業協議。
(三)教育系統
招聘時間:2011年11月-2012年3月
招聘程序:
1、崗位招聘條件審核
應聘者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薦資料,考核組根據應聘者的自薦資料審核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
(1)應聘者必須持2012年屆畢業生證明(學校證明需說明姓名、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等并蓋有學院或學生處公章)。
(2)個人推薦表、本人身份證、應聘申請(本人意愿、未來工作設想、預期目標等)、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證單及獎學金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重要社會兼職情況等。
(3)反映本人在大學就讀期間的學習成果、專業作品及其獲獎情況的證明材料。
(4)崗位要求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考核內容及程序
(1)專業知識解題或實作(15分)
考核組對應聘者統一組織專業知識考試或專業實作,應聘者在7分鐘內完成。
(2)現場回答問題(15分)
考核組向應聘者提出有關問題,應聘者在3分鐘內完成回答。
(3)講課(70分)
考核組確定課題,提供教材內容,應聘者在10分鐘內完成所講內容一個精彩片段的教學。
3、成績計算。總成績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成績計算按每一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并簽訂就業協議。
(四)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局崗位
招聘時間:2012年1月—2012年3月。
招聘程序:
1、現場報名并資格審查:報名者須持蓋有所在學校公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就業協議書,并提供個人簡歷、自薦信等推薦材料。
2、經考核人員審核符合資格的人員進行現場面試,考核應聘者的溝通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與應變能力等,結合應聘者專業學習期間各主要科目考試成績、教師評語及綜合測評分數、各種獲獎證書等綜合考核。根據對應聘者的考核情況,考核人員對應聘者進行量化評分。
3、成績計算,總成績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成績計算按每一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并簽訂就業協議。
六、成績公示
經考試(考核)后,考生成績統一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
七、錄用和管理辦法
1、簽訂就業協議的擬錄用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審)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
2、對體檢、考核(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未接到不良反映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擬錄用人員必須提供錄用崗位條件相對應的證件、證書原件方可辦理錄用手續。
3、錄用后按紅政發(2005)40號文件進行管理。
4、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錄用后,不按時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6、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引進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體檢及其它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責任自負。
八、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方案由開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開遠市人社局聯系電話:0873—7236881
開遠市教育局聯系電話:0873—7122831
開遠市衛生局聯系電話:0873—7230791
附:紅河州開遠市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引進)
開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