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體育學院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聯合下發的《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體科字[2015]176號文件精神以及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組織和實施。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學校教學條件、師資力量、運動項目特點和社會需求等情況確定各項目招生錄取數。根據國家體育總結單招錄取細則和要求,我院2016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原則制定如下:
一、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文化成績200分。
二、按照國家體育總局文件精神,具備運動健將及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可在原始分基礎上降50分;具備一級運動員、一級武士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降30分。
三、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的原則,在文化考試成績(含降分)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30%)及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進行綜合評價,按項目根據文體綜合分排序依次按序錄取。
四、對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體檢復查、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生弄虛作假,經查實,取消當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進行處理。
六、免試運動員23人由國家體育總局統一公示。
公示時間:自2016年5月30日至6月8日止
學生工作處聯系電話:025-84755879
紀委監察室聯系電話:025-84755801
2016年南京體育學院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擬錄取名單
http://zs.nipes.cn/onews.asp?id=516
南京體育學院招生辦公室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