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我委干部結構,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現面向全省公開選調我委直屬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科學人才觀,堅持聚英才而用之,按照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要求,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圍內公開選調參公人員到我委工作。
二、選調對象
選調對象為廣東省范圍內(含中央駐粵單位)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已進行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服務意識,工作實績突出;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詳見附件1《省直機關工委直屬單位2016年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參公人員職位表》);
4.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5.35周歲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身心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標準;
8.具有廣東省戶籍;
9.年齡和工作經歷計算均截止到2016年6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具有轉任后即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必須回避的;
2.未達到中央和省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6年6月24日—6月30日。
(二)報名方式:
以郵寄材料方式報名。報名材料以快遞方式郵寄(推薦使用EMS)到我委人事處,郵件寄出的郵戳時間不得超過報名截止時間。
報名時按順序提供下列材料(所有材料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
1.《省直機關工委2016年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參公人員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戶口簿、工作證復印件;
3.《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認證證明);
《省直機關工委2016年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參公人員報名表》(附件2)電子版和《省直機關工委2016年選調參公人員信息采集表》(附件3)電子版發送到郵箱szgwjgdb@126.com,郵件主題需注明:選調+考生姓名。
(三)報名要求:
參加選調人員要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報名材料,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加蓋公章)。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并追究責任。
(四)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省直機關工委人事處
聯系電話:020-83133863
傳真:020-83344740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305號大院5號樓201室
郵政編碼:510031
電子郵箱:szgwjgdb@126.com
(五)資格審查:
根據選調條件和收到的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及有關要求將于報名截止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直機關黨建網公布。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有關情況說明
(一)參加選調人員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
(二)選調事項、考試成績、選調結果等有關信息將在廣東省直機關黨建網站(http://www.gdszjgdj.org)公布。
(三)各個崗位開考比例為1:10,如報名人數較少(少于10人)將取消考試。
(四)本選調方案由我委負責解釋,選調工作由我委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舉報。監督電話:020-83133880。
中共廣東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2016年5月26日
附件:
1.省直機關工委直屬單位2016年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參公人員職位表
2.省直機關工委直屬單位2016年面向全省公開選調參公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