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培養招生說明
1.按照《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辦關于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15﹞21號)有關要求,今年起我省恢復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
2.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16﹞8號),明確我校為2016年定向培養農村衛生人才“定點學校”,承擔連云港、鹽城兩個地級市12個縣(市區)的專科臨床醫學和全省的專科預防醫學專業培養。
二、志愿填報
凡戶籍所在縣(市、區)有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需求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結合自身情況,慎重選擇填報相應院校志愿。
三、錄取原則
1.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按“先分數后等級” 的原則,對進檔考生按三門統考科目投檔總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投檔分相同時,再比較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
3.建議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
4.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必測科目達4C及以上;技術科目為合格。
5.綜合素質評價要求: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三方面均為合格,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三方面均為C級及以上等級。
6.考生身體條件符合國家規定的醫學類考生的體檢標準。由于行業就業的要求,建議報考我校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專業者乙肝表面抗原陰性。色盲、色弱者不得報考我校任何專業。
7.所有學生進校后進行復檢,凡不符合部頒體檢標準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培養政策
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在入學前與戶籍所在縣(市、區)衛生計生部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入學報到后與有關學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畢業后,按照定向就業協議書規定到戶籍所在縣(市、區)衛生計生部門報到,在基層醫療衛生崗位就業并至少服務滿6年,期間須參加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培訓時間計入基層服務年限。
有關縣市區制定了一系列定向培養優惠政策,有興趣的考生可電話咨詢或到有關縣市區衛生計生部門當面咨詢。(聯系電話詳見《江蘇省2016招生考試報計劃專刊》上冊)。
五、錄取批次
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在專科批次錄取。有意報考我校的考生,建議把我校作為A志愿填報,專業服從。
六、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招生計劃
江蘇招生代碼 | 1513 | 合計 | ||||||||||||||||||||||||||||
省轄市 | 南京 | 徐州 | 常州 | 蘇州 | 連云港 | 鹽城 | 鎮江 | 揚州 | 泰州 | 淮 安 | ||||||||||||||||||||
縣市區 | 六合區 | 睢寧縣 | 金壇區 | 吳中區 | 灌云縣 | 灌南縣 | 連云區 | 建湖縣 | 鹽都區 | 響水縣 | 大豐區 | 射陽縣 | 濱海縣 | 亭湖區 | 阜寧縣 | 東臺市 | 丹陽市 | 寶應縣 | 高郵市 | 儀征市 | 江都區 | 邗江區 | 靖江市 | 姜堰區 | 興化市 | 金湖縣 | 漣水縣 | |||
計劃數 | 臨床醫學 | 文科 | 4 | 5 | 5 | 7 | 6 | 5 | 4 | 2 | 4 | 10 | 173 | |||||||||||||||||
理科 | 2 | 8 | 2 | 13 | 13 | 15 | 14 | 12 | 10 | 2 | 8 | 22 | ||||||||||||||||||
預防醫學 | 文科 | 7 | 3 | 2 | 2 | 9 | 5 | 1 | 5 | 4 | 2 | 5 | 4 | 2 | 7 | 2 | 3 | 4 | 5 | 4 | 2 | 2 | 8 | 5 | 2 | 159 | ||||
理科 | 5 | 2 | 1 | 2 | 6 | 3 | 3 | 3 | 2 | 3 | 2 | 2 | 4 | 1 | 2 | 3 | 3 | 2 | 1 | 2 | 6 | 2 | 3 | 1 | ||||||
備注:招生計劃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最終公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