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高明區委辦公室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選調公務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和名額
佛山市高明區決策咨詢和政策研究室科員1名。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本次選調對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含聘任制),并已辦理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手續。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專業不限。
3.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5年8月1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政府機關工作經驗。具有政府機關政策研究、信息調研、綜合文秘等崗位工作經歷者優先考慮。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有較強的文字寫作、溝通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佛山市高明區委辦公室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貼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并附近期生活照一張)。
(2)個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3)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
(4)工作證、公務員登記表等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5)曾經起草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報刊雜志上發表的署名文章。
(二)報名截止時間。
報名時間截止至2016年8月1日止。報名材料請用特快專遞寄:佛山市高明區委辦公室(區決策咨詢和政策研究室)。
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文匯路6號,郵政編碼:528500),聯系人:林先生,聯系電話:0757-88661108。
四、選調程序
(一)資格審查:佛山市高明區委辦收到材料后,將根據職位要求,將對報名者的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確定考試人員名單,并以電話通知的方式通知。未進入考試的,不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二)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察:對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績、廉進行考察,考察主要依靠考察對象所在單位的組織和群眾,采取個別談話、座談、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
(四)體檢:按選調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五)轉任:對擬選調人員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調動程序,辦理轉任手續。
中共佛山市高明區委辦公室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