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選聘采取面試形式。面試采取上微型課(含答辯)方式對競聘者進行教育教學水平測試。面試時間為15分鐘(微型課12分鐘,答辯3分鐘),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在8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二).考試選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筆試試題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師法、義務教育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以及選聘學科相關的專業基礎知識的綜合卷。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采取上微型課(含答辯)方式對競聘者進行教育教學水平測試。面試時間為15分鐘(微型課12分鐘,答辯3分鐘),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在8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程序。競聘者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40%和面試成績60%進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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