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地震局是行使佛山市人民政府賦予的防震減災工作的行政職能部門,主要負責本市地震監測、震害防御、地震應急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擬在廣東省內公開選調公務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佛山市地震局科員1名;
二、選調范圍
廣東省內黨政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科員及以下職務人員(聘任制公務員除外)。
三、報考條件及資格
1、須征得現所在單位同意,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土木工程或行政管理專業。
3、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語言表達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
4、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
5、身體健康,年齡在35歲以下(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報名要求
采取現場報名、郵遞方式報名,報名時請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紙張請用A4規格):
1、《佛山市地震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貼免冠彩色1寸近照)。該報名表可直接在佛山市防震減災網(http://www.fsdz.cn/)下載。
2、公務員身份和職務證明材料復印件。
3、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明復印件。
報名時間:2016年7月27—8月15日。現場報名者在報名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信函報名者將上述材料的復印件以郵政快遞形式于報名時間內(以當地郵戳為準)寄出。
報名地址:佛山市禪城區綠景一路39號佛山市地震局辦公室,郵政編碼:528000。
五、具體程序
(一)資格審查。在報名階段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符合條件的,通知考生前來筆試和面試。面試當天進行資格復查,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含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到點接受資格復查。因考生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二)筆試。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等,題型為申論,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和復習范圍。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報名人數低于3人則取消本崗位選調。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為6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報職位招錄人數3倍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以及對選調崗位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等。面試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依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按選調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
(五)政審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將進行政審和組織考察。被確定為組織考察人選的考生需在組織考察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考察資格。因選調人員政審或組織考察不合格等個人原因導致選調崗位出現空缺的,按規定報批后,可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其他考生參加體檢和考察。
(六)決定人選。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在佛山市防震減災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商調。公示期滿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童樹福、陳喆
聯系電話:0757-83139753、83139758
佛山市地震局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