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普通話等級證書及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填寫的《中共畢節市委統戰部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見附表2);
(3)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其中,中小學及幼兒園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醫療衛生系統在職在編人員須經當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在職在編人員不提供證明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屬公務員身份或參公人員身份的,需提交自愿放棄公務員或參公身份的承諾。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
(5)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須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或資格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2.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惡意擾亂公開招聘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作嚴肅處理。資格審查貫徹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節中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3.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4.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10:1比例的,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