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性規定加分:
1、根據鄂人〔2006〕16號文件規定,對“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筆試成績增加5分。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持本人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優惠申請表》于9月5日--9月9日8:30-17:00到十堰市張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綜合科辦理筆試加分手續,逾期不申請的,視為放棄加分。
2、根據十政辦發〔2013〕176號文件規定,十堰市城區社區網格員服務期滿2年且兩個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及以上的人員,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筆試成績增加5分。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持本人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網格員報考優惠申請表》于9月5日--9月9日8:30-17:00到十堰市張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綜合科辦理筆試加分手續,逾期不申請的,視為放棄加分。
3、同時符合“三支一扶”和網格員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五)筆試結束后于次日在車都張灣網上公布筆試成績供考生查詢。根據筆試成績,各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并公布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如遇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時,一并列入資格審查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