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熱愛審計事業;
(二)具備3年以上工作經歷(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事業編制身份,含試用期),在編在崗事業編制人員。
(三)具有專科以上(含專科)學歷,年齡,男性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四)報考文秘崗位的男性,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五)報考審計業務崗位的,應為審計、財政、會計、財務管理專業畢業,在現工作單位從事內部審計、財政、財務、會計工作3年以上,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選拔: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到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
2、受處份期間或未滿影響年限,或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