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體檢。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并在市人社局網及宜昌市體育局網站公告。體檢工作由市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考核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如考核對象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體檢、考核時間地點由市體育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