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部門審查尚未結案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期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年度考核曾被評定為不稱職的;
5.到定向單位工作或服務基層未滿規定的服務年限的;
6.尚在新錄(聘)用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和任職試用期內的;
7.選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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