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教師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考核,著重考核教師職業道德、敬業精神、教育教學能力及履行崗位職責的實績。經考核合格的,給予轉正定級;考核不合格的,由學校報市教育局按規定程序審批后解聘,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聘(錄)用后執行服務期制度,在臨海市教育系統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有意報名者,及時關注臨海教育網發布的相關信息。未盡事宜,可向臨海市教育局咨詢,聯系電話:0576—85311961。
2017年臺州臨海市教育系統招聘教師(應屆畢業生提前考試簽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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