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時間暫定為2016年 11月18日(星期五),具體以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或綜合知識和申論兩科,滿分各為100分,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綜合知識占40%、專業知識或申論占60%合成(筆試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成績查詢:筆試成績查詢時間暫定為2016年 11月24日—11月 25日,考生可在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如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可于2016年 11月28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至長沙市工務局組織人事處(長沙市岳麓岳麓區富華路29號市人防大樓522房)遞交書面查分申請(需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復印件),并于2016年 11月 30日下午2:30-5:00到長沙市工務局組織人事處領取查分結果。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