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畢節地委 畢節地區行署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畢委[2011]35號)、《畢節地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畢署人字[2006]131號)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并經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威寧縣簡化程序招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批復》(畢人社復[2012]273號)同意,2012年5月18日縣人大第十六屆八次主任會議審議決定,采用簡化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的工作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嚴格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聘用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監督、公開聘用等方式進行。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確定擬聘用人員、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名額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40名。具體職位及專業見《威寧縣公開招聘引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附后)。
三、招聘對象
201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應屆、往屆符合職位要求的畢業生。
四、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無違法違紀記錄,志愿到威寧自治縣從事安全監管工作5年及以上;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實的學科理論知識,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4)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符合招聘崗位體檢標準要求;
(5)2012年畢業生上崗前必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6)所學專業與職位專業相近;
(7)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8)招聘崗位職責要求的其它條件。
2、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予報名
(1)在校期間或工作期間曾受過紀律處分的;
(2)曾受過治安處罰或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受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4)已定向到縣外或定向到本縣具體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5)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時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學籍檔案和戶籍證明的;
(6)我縣行政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正式人員(含特崗教師) ;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未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及其它違紀違法證明。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⑴應屆畢業生于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22日在畢節學院資源與安全工程學院應聘;2012年5月23日至2012年5月25日在威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錄用調配股應聘。⑵往屆畢業生持畢業證書及所需材料在上述招聘地點報名應聘。⑶應聘人員超過應聘職位時,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面試,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取足應聘職位。
七、聘用
1、經審核,確定擬聘對象,并由縣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縣人民政府網站、電視、報紙等媒體及政務公開欄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反映的,根據相關規定按職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和增員審批,簽訂聘用合同并經人事部門鑒證。一經聘用,五年內不準調離原聘用單位。
2、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統一辦理聘用手續。
新聘人員全部納入事業編制,工資標準按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標準執行,由縣財政統一拔付工資,新聘人員的社會保險事項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新聘人員實行半年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名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的發生。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若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聯系電話:0857-6232557、0857-6231055
聯系人:胡潘虹(威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馬文俊(威寧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2年畢節市威寧自治縣事業單位招聘引進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
威寧自治縣招聘引進安全監管特殊技術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1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