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縣戰略,推動人才隊伍提質升級,順利推動“百名人才入桑”計劃,更好地服務“旅游融合、產業扶貧、綠色發展”建設,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張家界市引進、培養和使用人才暫行規定》(張發〔2009〕10號)等文件規定,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2017年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25名。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引進人才計劃共計25名,詳情見附件1《2017年度桑植縣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職位表》。
二、引進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職稱、年齡等與引進崗位要求相符,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須具有教育部認可的同等學歷學位;
(三)在本縣轄區以外工作或已離開我縣工作兩年以上(事業單位引進人才以是否進入我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為標準)。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①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②曾被開除公職的;③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④尚在黨紀、政紀影響期內的;⑤在各類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⑥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或不得聘用為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具體步驟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事業單位集中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8日-3月31日。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或通過電子郵件發報名資料的方式進行,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報名和資格初審,各人才引進單位全程參與資格審核。
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報名時請填寫《2017年度桑植縣公開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登記表》。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出具本人學生證或院系相關證明,海外留學生應提供國家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認證的學歷證明,應屆畢業生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博士除外)。
(二)資格復核
縣人才資格確認審查小組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行統一資格復核。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全過程,一旦發現有不符合引進條件的人員即取消引進資格。
(三)考試(筆試和面試)
考試包含筆試和面試。根據不同單位和崗位要求,由各人才引進單位自主組織考試,確定考試形式。筆試主要測試專業知識,面試主要測試專業能力,面試可采取專業知識答辯、專業技能測試、試講等有效形式進行。
考試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筆試和面試成績均高于60分的方可進入體檢、考核考察程序。如果出現高層次人才和其他專業人才同時報考事業單位同一崗位的情形,則優先聘用高層次人才。
(四)體檢、考核考察
根據崗位引進名額,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考核考察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考核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名額,在所報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考核考察重點是對擬引進人才的適崗能力和遵紀守法情況作出結論,可采用實踐考核等方式進行。
(五)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核考察程序完成后,由縣委組織部根據各人才引進單位上報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研究確定聘用人員。人員確定后由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擬引進人才報經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引進的人才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從辦理聘用手續之日起計算)。
四、政策待遇
(一)工資待遇。基本工資及績效工資按照國家政策標準執行。
(二)政治待遇。公開選拔的高層次人才,定向安排到縣直事業單位工作,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享受用人單位正式干部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有關程序辦理正式手續,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分別按七級職員(正科級)、八級職員(副科級)進行管理;工作業績突出、表現優秀的優先提拔重用;符合公務員調任條件的調任后登記為公務員;在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可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特別優秀的可破格優先推薦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三)安家補貼。博士研究生安家費10萬元(按每年2萬元計發),碩士研究生安家費7.5萬元(按每年1.5萬元計發),5年服務期內全部發放到位。
(四)住房保障。博士研究生由人社、住房保障部門負責為其安排保障性住房(有使用權,但不辦理產權),15年后仍在我縣工作的為其辦理產權;碩士研究生在5年服務期內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統一實行貨幣化補貼,每季度發放一次。
(五)家屬就業。由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人社局按照就業、調配有關政策,對需要來我縣就業的引進高層次人才的配偶、子女,優先推薦就業崗位或協調落實工作單位。
(六)生活補貼。公開選拔的高層次優秀人才,除正常執行現行同類人員工資待遇外,對博士研究生由縣財政按每月1000元的標準發放為期五年的生活補貼,碩士研究生按每月500元的標準發放為期五年的生活補貼。
(七)醫療服務。公開選拔的高層次優秀人才建立健康服務檔案,5年內每年安排一次體檢,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八)編制保障。公開選拔的高層次優秀人才應確保編制的使用,由編制部門按人才引進計劃調劑相應編制。
五、紀律及其他要求
人才引進工作由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發現違紀違規問題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本目錄一經發布,在一年內有效。在集中引進結束后,只要崗位空缺,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一律實行“免考+隨到隨引”的綠色通道制度。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指定信息發布網站為桑植縣公眾信息網、桑植縣黨建網,有關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該網站發布為準。
報考人員應準確填報個人聯系方式,并在整個公開選拔過程中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通訊不暢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聯系方式及咨詢電話:中共桑植縣委組織部:0744-6233232
本《公告》及其未盡事宜,由中共桑植縣委組織部、桑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桑植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3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