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
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應達到5:1(含5:1)的比例方可開考,未達到比例,則相應調減招聘計劃數。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之前放棄面試的,根據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只能依次進行),面試當天放棄或未按時到達面試現場的,均視為放棄,不再遞補。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適應職位要求的表達能力、應對能力及綜合素質等,面試設最低分數控制線,最低分數控制線為75分(含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在個人面試結束后即向面試對象現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