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及臨時身份證)進行現場報名。報名確認后,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招聘單位。報考專業可參考《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已列入上述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認定。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費。
(4)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將于3月31日在指定官方網站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4月1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00前往郴州市衛生計生委人事科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還報名費。4月5日將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