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實驗員崗位:采取筆試、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30%、面試占綜合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占綜合成績40%)。
筆試: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知識。
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等;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動手能力。
(2)應聘學生輔導員、校醫、編輯、會計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不指定復習教材。
面試:學生輔導員崗位,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應聘其他崗位,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者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能力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各環節考試成績在湖南中醫藥大學網站組織人事部網頁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