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環保局現向社會公開招聘環境監測輔助崗位工作人員2名、執法監管輔助崗位工作人員1名,具體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熱愛環保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勇于創新的精神。
(二)具有慈溪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7年6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三)環境監測崗位學歷及專業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要求:環境保護、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環境監測、生態學、生態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資源環境科學、環境監測與治理、環境監察、農業資源與環境、化學、分析化學、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
執法監管輔助崗位學歷及專業要求: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要求:環境保護、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環境監測、生態學、生態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資源環境科學、環境監測與治理、環境監察、農業資源與環境、化學、分析化學、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法學、法律專業。
(四)此次招聘崗位需夜間值班、高空作業,要求男性,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二、招聘辦法與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后擇優錄用。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6月1日-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電話:63089069。
報名地點:慈溪市環保局511室(白沙路街道南二環東路1428號5樓)。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須提供《2017年市環保局編外人員應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張及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戶口簿(復印首頁和本人信息頁)、身份證、畢業(學位)證書。
報名結束后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報名合格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對符合報考條件者,電話通知報考人員領取準考證,參加筆試。
(二)筆試
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分為60分,筆試測試綜合基礎知識。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準考證)。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3倍比例入圍面試。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尤其是綜合分析和語言表達、組織和應變能力、人際交往和團結協作等,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面試結束后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50%組成,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相等時,按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
(四)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同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替補人員,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對象在體檢合格人員中進行,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因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規定程序進行遞補。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慈溪人才網公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被招聘人員在規定的報到時限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資格,空缺名額再行遞補。
招聘的編外工作人員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四、其他事項
1、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的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相關規定處理。
2、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待遇等按我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有關規定執行。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慈溪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慈溪市環境保護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