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慈溪市公開招聘衛技人員筆試閱卷工作已結束,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筆試成績見附件。
二、根據《2017年慈溪市公開招聘衛技人員公告》的規定,筆試后,按醫學基礎知識占30%、相關專業知識占7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并按崗位分別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各崗位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取整數部分)劃定。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線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規定倍數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指標2名及以下的按3倍確定,3名以上的按2倍確定,6名以上的按1.5倍確定(四舍五入,按整數計),不足的按實際人數。現將入圍資格復審名單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三、資格復審安排。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于5月27日上午8:30-11:30到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號,市公共衛生服務中心)201大會議室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通過。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2、資格復審隨帶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原籍戶口簿(無生源地要求的可不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其中,已與市外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可憑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學生聯)參加資格復審,但在填報志愿時須提供整套空白《就業協議書》。
社會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等)、報考崗位要求的住院醫師(或全科醫師、中醫類別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和上崗證等。
3、根據《2017年慈溪市公開招聘衛技人員公告》的規定,因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未通過而空缺的,或在進行面試2天前書面提出不參加面試而空缺的,在該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線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遞補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四、面試、護理實踐操作考試具體安排另行公布。
慈溪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