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殘疾人聯合會2017年上半年公開遴選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第4號)
根據《普洱市殘疾人聯合會2017年上半年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1號)、(第3號)要求,普洱市殘疾人聯合會于2017年7月4日開展了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管理人員職位(殘聯201701):丁嘉龍、郭溦娟、彭梅。
請以上通過資格復審人員按時參加面試及經歷業績評價。若有棄權,請于2017年7月6日16:00前將書面棄權書遞交普洱市殘疾人聯合會。
二、面試工作安排
(一)時間、地點及方式
時間:2017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點:普洱市殘疾人聯合會四樓會議室
方式:采取無領導小組面試的方式進行
(二)程序和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請于2017年7月7日上午08:30憑身份證、準考證到普洱市殘疾人聯合會辦公室核實身份,經身份核實通過后才能參加面試。開考前5分鐘(08:55)仍未到達候考室的考生,則視為自動放棄,按缺考處理。
2.進入面試:待考官發出指令后,由工作人員將考生帶入考場面試。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三、經歷業績評價的相關要求
經歷業績評價按照《普洱市殘疾人聯合會2017年上半年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第1號)要求,在2017年7月7日(星期五)面試時,提供《普洱市殘疾人聯合會2017年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歷業績評價表》及下列材料:
1.“學習經歷”:需提供相關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1日,以組織或人社部門提供加蓋公章的信息采集表為準;殘疾人工作經歷由各級殘聯機關出具證明;文秘工作經歷需由從事文秘工作期間的單位出具證明,并附2份個人起草的代表性文字材料,文字材料須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認可并蓋章。
3.“工作業績”:需提供2014、2015、2016三個年度考核情況(組織或人社部門提供的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需簽章并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獲縣區主管部門及以上授予的表彰須提供表彰證書、文件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
四、溫馨提示
在公開遴選工作的各個程序和環節中,若發現考生弄虛作假或與遴選職位資格條件不符,普洱市殘疾人聯合會將取消遴選資格。
普洱市殘疾人聯合會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