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我院業務建設和發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下,我院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院人事處,具體負責組織招聘工作事宜。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堅持工作需要、專業對口、注重能力和水平;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使命感,敬業勤奮;
(三)遵守法律法規;
(四)團結協作,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條件和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具體要求(見附件)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通過審查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被聘人員與我院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 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享受本院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88883620(范老師)
監督電話: 0731—88854084(院監察審計室)
湖南省中醫藥研究院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