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區教育事業發展,加快教育改革,改善教師隊伍結構,充實教育系統新生力量,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25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沙坪壩區2012年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
1.2011屆、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師范專業大學本科畢業生并取得學士學位。
2.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畢業并取得碩士學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屬招聘范圍: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本科學歷年齡25周歲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取得與報考崗位相應階段的教師資格證;
4.取得全國非計算機專業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
5.報考語文、英語崗位須取得普通話二甲證書,其他崗位須取得普通話二乙證書,(普通話證書需在有效期內);
6.符合《一覽表》中各崗位要求的條件;
7.自愿在報考學校工作6年及以上;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
(一)報名時間:2012年7月19日(星期四)至2012年7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報名地點:沙坪壩區人社局會議室報名(沙坪壩政府大樓二樓原人事局);報名咨詢電話:65368201 或區教委人事科86055590。
(三)報名手續。報名時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全國非計算機專業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本科師范生須提供加蓋畢業院校行政公章的《師范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在出具上述證件、資料的同時,還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經初審,資格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填寫《報名登記表》。復審合格后,按市物價局文件規定繳納報名費(50元/科)。
此次報名不接受電話、網上報名。
(四)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2年7月24日工作時間在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含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和面試。筆試開考比例為1:3,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由沙坪壩區人力社保局向已繳費的考生退費。
(一)筆試
1.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科,每科分值為100分,總分200分,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專業科目內容為報考崗位學科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初定于2012年7月25日(星期三),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總成績計算: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專業科目成績;
凡考生筆試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試資格。考生筆試總成績120分以上為合格,方可進入面試。
(二)面試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及各崗位招聘人數,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分別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若同一崗位只有一人筆試成績合格,則直接進入面試。因自動放棄面試出現空缺時,仍按1:2的比例,在本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分值100分,采取講課或者說課的方式進行,重點考察面試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及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需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書面材料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專業科目成績)÷2×60%+面試成績×40%
七、體檢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出現空缺時,按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且面試合格的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政審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審查,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九、公示
考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紅巖人事人才網”上公示。
擬聘人員將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紅巖人事人才網”( http://shapingba.cqhrss.gov.cn)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等。
十、聘用及待遇
1.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應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 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渝府發〔2003〕37號文件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沙坪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重慶市沙坪壩區2012年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
沙坪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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