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吉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的通知》(安政辦發〔2015〕69號)文件精神,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申報,縣編委辦、縣人社局同意,決定開展2017年下半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招聘工作,涉及25個主管部門,招聘崗位36個,招聘人數49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
2.學歷、專業、戶籍等具體條件按照附件1確定;
3.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20日之后出生);
特別提醒:梅溪鎮殯葬管理崗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9月20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與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等手續的程序進行。
報名時間:2017年9月20日8:30—16:00;
報名地點:安吉縣人力資源市場(生態廣場科技樓一樓)
報名材料:
1.《2017年下半年安吉縣機關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表請在附件中自行下載打印,并經本人簽字后提交);
2.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簿;
3.與招聘條件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4.崗位要求的執(職)業資格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已就業的人員報考須征得用人單位同意,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已是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報考還須主管部門同意。
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歷截止到2017年9月20日。報名時需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另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
五、體檢、考察
依據總成績按各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
體檢工作由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統一組織,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政策執行。
鑒于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從事的是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的工作和急需用工的現狀,對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完成體檢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不足人員在相應崗位進入面試對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遞補。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六、公示、錄用
(一)公示。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安吉縣人民政府網、安吉人力資源網公示7天。
(二)錄用。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列入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實名制管理,一律實行勞務派遣,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
對不能按時報到的,視作放棄。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三)遞補。本此招聘的擬錄用對象,因未按時報到、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簽約對象在6個月內離職等情況帶來崗位空缺的,經用人單位書面申請,可按照“在同單位、同崗位、同要求面試合格人選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遞補;若遞補不成功,可按“就近追溯”的原則遞補(時間最長可追溯至上一年度內),遞補原則、體檢、考察、公示和試用期等按前款規定不變。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筆試成績公示、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入圍體檢政審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名單等)均在安吉縣人民政府網和安吉人力資源網公布。聯系電話:0572-5022949。
(二)對報考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三)機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
(四)本次招聘所有程序接受社會監督。
1.2017年下半年安吉縣機關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計劃表.docx
2.2017年下半年安吉縣機關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