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理工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理工大學是以工為主,理、工、文、經、管、法、藝術、教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重點大學,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方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園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24個崗位32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后)。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18年3月底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的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理工大學網站(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欄”)。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政務公開/專題專欄/機關事業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三)監督部門及聯系方式:浙江理工大學紀委監察處,0571-86843028。
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聯系電話:0571-86843043(人事處)。各用人部門電話見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