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法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
招聘名額121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彭水自治縣2012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含2012年我縣已招聘的人員)和在服務期間未解除協議的選派到鄉鎮基層工作的大學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服從安排,具有相應崗位的業務能力;
3.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及其它條件(詳見《一覽表》);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2年7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報名地點:重慶南開中學科學館;聯系人及電話:錢小川(023-78448691,13896486000)
3.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報名。
(2)報名者按崗位所列條件持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或戶口簿、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自行下載并填寫好《彭水自治縣2012年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按照《彭水自治縣2012年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的順序裝訂。縣外在職人員報考還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4.領取準考證:2012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報名地點確認報考崗位后憑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及地點。2012年7月31日上午8:30考生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 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教師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綜合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法律法規),分值滿分100分;衛生保健人員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綜合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醫學法律法規),分值滿分100分;職員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管理基礎知識》,分值各100分。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2年8月1日在彭水教育網公布。
(三)面試
1.面試人選按崗位數1:2確定。根據筆試分數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除經核準降低開考比例的崗位外,面試人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經核準降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以及無法遞減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分,方可進入面試。
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者,其缺額不予遞補。
2.面試方式及分值。教師崗位采取講課的方式進行,職員和衛生保健人員崗位采取提問與實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報告,送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3.面試時間及地點:公布筆試成績時在彭水教育網通知。
(四)成績計算及體檢人選確定
1.總成績計算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1)報考教師崗位和衛生保健人員崗位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知識測試(面試)成績×50%
(2)報考職員崗位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成績×30%+管理基礎知識成績×30%+面試成績×40%。
2.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實際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當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不能確定,則加試面試,以加試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等額進入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結合本崗位實際需求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缺額不予遞補。體檢費由考生承擔。
體檢時間、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縣教委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核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不予遞補。
(六)公示
考核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彭水教育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且公示無異議者由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委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聘用人員首聘期為五年,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并取得教師資格證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嚴肅招聘工作紀律。招聘工作由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教委組織,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監督,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重慶市彭水自治縣2012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條件一覽表
附件:彭水自治縣2012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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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縣2012年第三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來源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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